回溯2011年9月15第48届马来西亚日前夕,首相宣布政府将重新检讨警察法令第27条以符合联邦宪法第10章所确保人民能在“不携带武器下和集会自由,并且根据国际集会惯例。”
很不幸的,让人难以预料所谓的“国际”,参考的竟然是津巴布韦及缅甸诸国。
然而,目前纵观缅甸局势,该国的民主进展似乎比马来西亚更自由了。缅甸国会刚通过的法案,集会只需5天前通知警方即可,可是我们这肃穆的国会殿堂所提成的和平集会法案却要求离集会非常早的日子就必须通知警方。

回溯2011年9月15第48届马来西亚日前夕,首相宣布政府将重新检讨警察法令第27条以符合联邦宪法第10章所确保人民能在“不携带武器下和集会自由,并且根据国际集会惯例。”
很不幸的,让人难以预料所谓的“国际”,参考的竟然是津巴布韦及缅甸诸国。
然而,目前纵观缅甸局势,该国的民主进展似乎比马来西亚更自由了。缅甸国会刚通过的法案,集会只需5天前通知警方即可,可是我们这肃穆的国会殿堂所提成的和平集会法案却要求离集会非常早的日子就必须通知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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