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稽查司报告揭露,直辖区伊斯兰教理事会曾从伊斯兰教义捐(zakat)中,支出6万3650令吉,为掌管宗教事务的首相署部长贾米尔与另两人支付律师费。
这是随着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在一宗伊斯兰教诽谤案件中,把贾米尔、直辖区伊斯兰教理事会主席仄末(Che Mat Che Ali)与首席检控官三苏丁(Shamsuddin Hussain)列为答辩人时,三人所支付的 律师费 。
无论如何,根据稽查司报告,当直辖区伊斯兰教理事会在2010年6月从中央政府获得一笔70万令吉的拨款时,已经填回这笔6万3650令吉的预支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