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政府今天正式指示州法律顾问在宪报上颁布通令,让槟州所有地方政府免于实施《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文,以进一步申请庭令,迫使选举委员会执行地方政府选举。
此外,槟首长林冠英认为,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曹智雄已遭到误导,因为在槟政府已二度接洽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但都没有结果。相反地,曹智雄如今却马后炮,宣称应该先协商。
曹智雄日前表示,槟州政府在宪报上发出通令,豁免地方政府免于实施《地方政府法令》第15条文之前,应咨询国家地方政府理事会。
第15条文宣判,所有与地方政府选举有关的法令皆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