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著名部落客曾丽莲批评警方,在充公其电脑调查长达8个月后,仍未能完成针对她的煽动案调查。曾丽莲也要求警方将她的苹果电脑归还。
身为基督徒的她要求警方尽速给案件一个了结,定夺是否提控她,或撤消案件及归还电脑。
曾丽莲被指在2011年6月底,通过推特号召基督教徒在709到首都参与净选盟2.0游行,涉嫌 触犯煽动罪 ,并威胁国家安全。当时,报警检举她的是部落客之家(Blog House)秘书姚东尼(Tony Yew)。
警方随后援引《煽动法令》第4 (1)条文 及警察法令第 27 (5) 条文展开调查。一旦罪名成立,她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