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2点55分更新

虽然警察法令关于非法集会的条文已废止,而内安法令也获政府承诺废除和取代,但今天却仍有16名集会者,因为参与2009年反内安法令游行,而被判非法集会罪名成立。其中11人今天遭判坐牢1天和罚款2000令吉。

吉隆坡地庭法官艾努沙林(Ainul Shahrin Mohamad)裁决,控方成功毫无疑问地证明了16名被告有罪,而被告无法提出有效的疑点。

16名被告中,今天只有11人出席审讯,两人请假,3人无故缺席。法庭因此向3名无故缺席者发出逮捕令。

此外,艾努沙林较后判处出席审讯的11名被告坐牢1天,同时罚款200令吉,或者以监禁1周取代。

游行成功号召两万人参与

 
废除内安法令联盟在2009年8月1日举行“反对内安法令游行”,成功号召超过2万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士走上吉隆坡市中心街头。

他们与警方的数百枚催泪弹和水炮攻势周旋逾两小时,表达他们渴望废除这项恶法的坚决立场。

有坐牢六个月和罚款风险
 
警方在过程中逮捕仅600人,并且起诉29人。其中今天被判的16名人士在2009年8月3日被控涉嫌在8月1日当天於国家回教堂或东姑阿都拉曼路一带,参与可能骚扰公共秩序的非法集会,触犯《刑事法典》第143条文提控。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能被判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这批被告包括5名女性,其中一人是内安法令扣留者的妻子诺莱拉(Norlaila Othman)。

 
除诺莱拉外,其他被告包括:诺丁莫哈末(Nordin Mohamad)、哈雅迪阿都(Hayati Abdul Samad)、沙玛(Salmah Ismail)、纳西达(Nashita Mohd Noor)、拉希尼(Rashini)、哈斯布拉(Hasbullah Pit)、万莫哈末查斯兰(Wan Muhamad Jazlan Razali)、莫哈末佩特里(Mohd Petri Mohd Yassin)、沙扎慕阿兹(Syaza Muaz Shaharudin)、莫哈末苏克里(Mohd Sukri Mohd Sirat)、莫哈末沙列胡丁(Mohd Sallehuddin Yusop)、祖西菲利(Zulsifli Kama Kutty)、莫哈末法里兹(Mohd Fazlzy Mohd Ismail)和诺拉占(Norazam Sakib)。

不少在野党领袖和民众今天也出席聆听审讯,以表达声援,他们包括公正党副主席努鲁依沙、蔡添强、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以及赵明福妹妹赵丽兰。

网民面子书发动筹款运动

听闻判决后,部分声援民众和网民立即发动筹款运动,企图帮这些被告筹募罚款。作者许慧珊在面子书贴文“ 为16名因反对内安法令集会的人士判刑/筹款活动 ”促请民众雪中送炭。

截至下午4点45分,他们已获得94人捐款,总数逾1万令吉的款项。

许慧珊表示,他们目标是在今天下午4点半,法庭缴罚款柜台关闭之前,筹到2万4000令吉。

每名被告罚款2000令吉,但扣除已支付的500令吉押金,因此每人需要1500令吉,16人总数即2万4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