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副部长杨昆贤指出,政府共赔偿1亿令吉予7家大道公司,作为它们在2010年不调涨大道收费的代价。
其中,政府赔偿6948万7556令吉33仙予南北大道公司,作为该大道公司在2010年不调涨过路费,及降低巴士过路费的赔偿。
其他的赔偿细节如下:
(一)赔偿白蒲大道27万1944令吉,作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降低巴士过路费的赔偿。
(二)赔偿士乃迪沙鲁大道4万9625令吉80仙,作为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降低巴士过路费的赔偿。
(三)赔偿槟威大桥742万3358令吉6仙,作为在2010年不提高过路费,及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降低巴士过路费的赔偿。
(四)赔偿蕉赖加影大道21万3061令吉50仙,作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4日期间,降低巴士过路费的赔偿。
过路卡公司获赔1千万
(五)赔偿吉隆坡西部疏散大道963万7085令吉80仙,作为2010年不提高过路费的赔偿。
(六)赔偿安邦吉隆坡高架大道451万2334令吉87仙,作为2010年不提高过路费的赔偿。
(七)赔偿Touch N Go公司1139万1489令吉19仙,作为该公司在2009年9月1日开始,为所有在一个月内,利用该公司过路卡使用收费大道高达80次的大道使用者,提供20%折扣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