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天正式通知国会上议院,它撤回于4月19日,在下议院通过的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案。
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是在上议院辩论动议环节时,告知上议院主席阿布查哈。
“上议院主席,根据议会常规第61条文,我要通知,在今天的会议表内的第7项,即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案已经被撤回。”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昨日宣布撤回有关修正案的消息。他表示,有关修正案是在国阵与民联议员的反对下撤回。

政府今天正式通知国会上议院,它撤回于4月19日,在下议院通过的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案。
首相署副部长刘伟强是在上议院辩论动议环节时,告知上议院主席阿布查哈。
“上议院主席,根据议会常规第61条文,我要通知,在今天的会议表内的第7项,即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修正案已经被撤回。”
首相署部长纳兹里在昨日宣布撤回有关修正案的消息。他表示,有关修正案是在国阵与民联议员的反对下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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