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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根据指示离开扣留中心<br>蔡添强被控抵触禁区法令

人民公正党峇都区国会议员蔡添强成为428大集会后第4名被控的人士,不过他并非因为违反庭令或阻差办公而被控,其控罪是出人意表的抵触禁区法令。

蔡添强也是公正党副主席,他是出席428大集会时被捕,然后被送往警察训练中心扣留。

他今天在吉隆坡地庭被控。根据控状,蔡添强在4月29日凌晨2点半在警察训练中心,没有根据警官拉惹古柏(A.Rajakopal)副警监的指示,即拒绝离开在1975年禁区指令下被列为禁区的地点。

因此,他被控抵触了1959年禁区法令(Akta Kawasan Larangan dan Tempat Larangan 1959)第4(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第7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他将面对最高监禁2年、罚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的惩罚。

针对今天的提控,蔡添强表示不认罪,获准以5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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