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反对党领袖安华的肛交案判词终于出炉,吉隆坡高庭法官扎比丁在长达80页的判词中指出,由于法庭不适合采纳安华案中的DNA样本作为证据,因此不能用来佐证原告人赛夫所阐述的证词,无法证明安华有罪。
法官表示,现阶段无法100%确定,赛夫DNA样本的可信度。
基于此,他说,化验师谢丽凤以赛夫DNA样本所做的化验,也不适合成为证据。
“因此,没有证据可以佐证赛夫说的插入事件。法庭只有赛夫的证据可以用来证明插入事件。这是一宗性侵犯案件,法庭通常都抗拒只单凭原告的证据,就判一名被告入罪。所以,被告获得无罪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