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公司委员会曾向大马人民之声表示,将在今早10点再次上门调查,该委员会却迟至傍晚5点52分才现身人民之声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办公室,但却因为负责人不在,再次无功而返。
公司委员会共派出3名官员,并解释他们迟到是为了申请调查通令所致。
公司委员会是根据公司法令第7(b)(2)条文发出4份通令,一份给Suara Inisiatif私人有限公司,两份给公司董事柯嘉逊和杨胜光(译音,Yeoh Seng Guan),其余一份给注册公司秘书。
公司委员会向他们索取2008年至2011年的财务文件,有关盈利及其他收入的支援文件包括银行账单,以及公司在这些年间的开支文件。
无论如何,当时两名董事不在场,而公司委员会要求负责人签收通令,并拒绝由人民之声职员代为签收,最终并未发出任何通令。
根据通令,该委员会要求人民之声于7月9日上午10点,把有关文件交到位于吉隆坡中环广场的公司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