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槟民联坚称转卖马来村民土地而中饱私囊500万令吉,巫统武吉牛汝莪区部主席奥玛(Omar Faudzar)与大山脚区部主席慕沙(Musa Sheikh Fadzir)出示买卖合约,否认在短短4个月内转售土地牟利。

奥玛说,发展计划的盈利不止500万令吉,但他们提呈图测前发现被列入黑名单,才无奈放弃呈图及售地。

两人是Mason Height有限公司股东,槟州议长阿暨公正党副主席都哈林日前揭露,该公司以850万令吉向浮罗山背甘榜直浪31户居民购地,然后在4个月内转手用1350万令吉脱售。

重复指控则起诉议长

NONE 奥玛(右图)今天召开记者会展示两份买卖合约说,他是2010年10月4日向村民购地,然后迟至今年1月10日才脱售。

“说4个月内转售是天大的谎言,合约都有印花盖章为证。如果哈林执意说4个月,我会带他上法庭。”

记者事后发现,售地合约上端的年份似乎有修改的笔迹,唯印花盖章的日期与他的说法相符。奥玛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也表示,捏造文件属违法的行为,他不会这样做或撒谎。况且,他当场已出示合约任由媒体翻阅,不应被质疑。

另一项计划面对刁难

针对民联指从未提呈图测,奥玛解释,由于3名原地主已过世,他须先获得高庭给土地继承人的授权书才能提呈图测。当在2011年7月11日获得授权书后,却接获志期8月12日的政府来函,通知他们在柏达镇的半独立式房屋计划申请,只允建廉价屋。

“为何仍要我们建廉价屋?我们早在当地建了超过2000间廉价屋。”

他说,此条件未应用在其它发展商,明显是一种迫害及把他们列入黑名单。因此,他们预计浮罗山背的计划会遭遇相同命运。

“他们拿巫统槟榔东海州议员罗斯兰的计划未被刁难来做比较,但两者的性质可能不同。而且,或许慕沙较敢怒敢言,常向槟政府呛声。”

经纪人不会亲自购地

奥玛说,他不玩政治手段,也不是一名土地经纪人,因为真正的经纪人不会亲自购地,只会帮买家鉴定地皮而抽佣2%。

“我自从80年代开始已经是一名发展商,不是政府或官联企业,买地是为了发展。”

他说,Mason Height是一间有限公司,阿都哈林显然在毁谤他及其破坏公司和家人的声誉,而欺人太甚。

他被询及时表示,不会要求阿都哈林道歉,但如果第三次在媒体诋毁他,则会起诉诽谤。

讥冠英是“经纪人之父”

NONE 慕沙(右图)则不客气地批评,槟首长林冠英售卖峇央珍珠和再纳阿比丁路的政府地给私人机构,才是“经纪人之父”(bapa broker)。

“他们只想摧毁巫统来掩盖本身的弱点。别忘了他们是政府,卖的是人民的地。反观,我们是私人公司,其它公司也这样做(买卖土地)。他为何只针对土著公司,难道这不是种族主义吗?”

他揶揄,哈林只是冠英的奴隶,但如果可举证他们在4个月内转售地,他愿意退出政坛。否则,他挑战哈林退出政坛。

“这名议长简直没有道德可言,在斋戒月期间撒谎,在任何竞选必然都败北。”

要首相指示还钱给地主

另一方面,林冠英发文告要求,首相纳吉指示奥玛与慕沙归还在3个月半赚取的500万令吉利润(成本的57%)给31户马来地主,以恢复巫统的声誉。

“如果他们是真正的土地经纪人,他们只能赚取市场佣金2%或27万令吉,而不是500万令吉,高达57%的佣金。”

“尽管两名巫统领袖没违法,但是他们口口声声捍卫马来人的土地,不让它们被侵蚀,同时却成为土地经纪卖掉马来人土地,牺牲马来地主来赚取私利,这是不道德及没有原则。”

据他披露,Maison Heights缴足资本是100万令吉,即慕沙50万令吉股权,奥玛有49万9999令吉股权及其弟弟拥有1令吉股权。31个地主是在今年1月31日转让土地给Maison Heights ,后者则在2012年5月16日售卖土地给Kay Pride有限公司。

轰巫统虚伪卖地自肥

NONE 林冠英(左图)说,两名巫统领袖曾批评州政府要夺走马来地及驱赶马来人,包括为了建亚洲女性领袖大学而在浮罗山背征地100英亩,唯事实上60%土地属非马来人,40%土地属马来人。

“该大学是副首相慕尤丁今年2月10日批准,助我国转型为高收入经济体的重点教育计划。首相署部长依德里斯今年6月12日,要求州政府将100英亩地转让给该大学。”

“由于它是由美国顶尖女性大学斯密斯学院管理,槟州政府才支持设立。当州政府说服该大学另择土地后,上述土地收购已告吹。这不只阻止巫统的种族性言论,也证明州政府只为公共利益而征地及只接受可靠机构的计划书。”

“反观,巫统领袖牺牲马来地主的利益,涉及土地买卖谋利的丑闻,证明巫统的虚伪。他们一方面说捍卫马来人,另一方面却出卖马来人。难道牺牲马来地主的利益自肥,是巫统领袖维权的方式吗?两人至今都还未解释,他们所赚的570万令吉,如何让上述地主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