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大马”委员会今日成功取得临时暂缓令(interim stay),冻结莱纳斯稀土厂所取得的临时营运准证长达10天,直到10月4日。

关丹高庭法官玛丽亚娜(Mariana Yahya)同意发出临时暂缓令,予该委员会主席陈文德和两名成员,并将于10月4日,聆听莱纳斯介入该委员会两项司法审核案件的申请。

莱纳斯与政府要求展延

上述3人是以普通关丹居民入禀申请,3人代表律师吉恩(Gene Anand Vendargon)接受《当今大马》电访时指出,他们今日原本是要针对该准证申请暂缓令(stay)。

不过,莱纳斯代表律师苏尼尔(Sunil Abraham)却申请,同时介入“拯救大马”委员会的两项司法审核,因此要求展延这个暂缓令申请。

吉恩进一步说,代表科学、工艺与革新部长麦西慕和原子能执照局的联邦高级律师诺阿扎(Noor Azzah Abdul Aziz),同样要求展延此申请,理由是她需要时间回覆申请人的宣誓书。

“我们说,如果他们要求展延,那我们就要求一个临时暂缓令……法官最后同意了。”

吉恩表示,法官择定10月4日聆听莱纳斯的介入申请,之后才会聆听暂缓令的申请。

取得准令挑战临时准证

NONE “拯救大马”委员会是于8月28日,成功从同一名法官取得两项司法审核准令,以探讨是否允许司法审核原子能执照局,向莱纳斯发出临时营运准证的决定。

第一项申请是由拯救大马委员会主席陈文德和两名关丹居民赛卡立(Syed Khalid Syed Sulaiman)与哈希玛(Hasimah Ramli)提出,挑战原子能执照局今年1月批准临时营运准证于稀土厂的决定。

第二项则是由拯救大马委员会副主席依斯迈(Ismail Abu Bakar)和关丹居民陈亚明提出,挑战麦西慕今年6月驳回3名关丹居民上诉的决定。

莱纳斯介入反对暂缓令

吉恩声称,莱纳斯要申请介入成为其中一名答辩人,以便有机会在庭上陈情。

他指出,这3人所要申请的暂缓令与上述两项司法审核息息相关,因为他们所要申请的暂缓令有效期限,是直到这两项案件终结为止。

“目前,只有总检察署可以反对这项(暂缓令)申请。一旦莱纳斯介入,他们就可以反对我们的暂缓令申请了。”

莱纳斯强调不影响运作

尽管如此,莱纳斯今午通过面子书专页发文告强调,这项临时暂缓令不会影响稀土厂的运作。

“这个暂缓执行令预料不会影响莱纳斯的原定时间表,因为莱纳斯已决定,将在2012年10月4日后才将首批稀土矿物运到关丹的工厂。”

该公司强调,莱纳斯和大马政府打算在10月4日当天,捍卫稀土厂获得临时营运准证而开跑的权力。

它指出,莱纳斯在取得该准证前,已获得大马环境局、原子能执照局、科艺部、国会特委会的审核,并已确定稀土厂符合国内外的标准与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