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7点20分更新

 
社团注册局扩大“人民之声”案调查,导致7名自认毫无关系的人士被传召录供,但其中至少5人今天表明,不会接受传召协查人民之声案。

 

他们其中3人包括峇都国会议员蔡添强、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仄万和净选盟委员玛丽亚陈。

 

3人的代表律师云大舜今天召开记者会表示,他们觉得社团注册局没有权力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向他们发出传召令,因为他们除了支持人民之声外,跟人民之声并无关联,也不了解该组织的内部运作。

 

“我们会就此给社团注册局发出法律通知信。”

 

 

没有证据起诉人民之声

 

NONE 云大舜(右图)补充,其当事人认为,基于社团注册局无法找到对付人民之声的罪证,因此试图通过他们来钓取资讯,或展开猎巫行动。

 

“尽管贸消部长(阿末沙比里)已表明,他们将会被控,若他们有(证据),则他们现在就已起诉人民之声或Suara Inisiatif公司,可是他们却没有那样做,因为没有证据。”

 

“其实,大马公司委员会和社团注册局的调查报告已呈上总检察署,并被退回去数次,这证明根本没有证据。他们无法继续此案,因为他们并没做什么犯法的事情。”

 

“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们要传召其他可能与人民之声毫无关系的人士,而这项调查工作已被滥用。”

 

潘俭伟或加入拒绝行列

也出席今天记者会的八打灵北区国会议员潘俭伟表示,他也极可能会拒绝社团注册局的传召。

除了潘俭伟、蔡添强、玛丽亚陈和阿鲁仄万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下被传召,其他“中招”的人士还有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律师公会宪法委员会成员沙里占(Syahredzan Johan),以及今天甫接获传召令的雪州行政议员黄洁冰。

 
黄洁冰较后也发表文告表示,她已经委请云大舜代表发函给社团注册局,告知拒绝接受传召的决定。
 
黄洁冰同样在刑事程序法典第111和112条文下被传召录取口供,她在加入公正党前活跃於国内人权运动,曾於90年代末担任人民之声秘书,后来更成为马来西亚人权协会的总秘书。

 
林志伟也不会出席问话

NONE 律师公会主席林志伟(左图)向《当今大马》发手机短讯表示,他今午也不会赴社团注册局进行问话。

“我不会出席,因为我仍在考虑要否挑战这项传召令。”

律师公会前主席兼林志伟代表律师拉古纳(Ragunath Kesavan)也证实,林志伟不会赴会。

“不过,我们今日傍晚将会面再作决定。”

沙里占代表律师丹尼尔(Daniel Albert)也表明,他们昨天已致函社团注册局调查官员,要求该局解释传召沙里占的理由,但目前仍无回应。

“我们在做决定前,将看看回应是什么。”

斥注册局乱用条例传召

另外,人民之声执行董事纳丽妮则炮轰社团注册局胡乱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1条文,在11月5日传召7人的做法。

 

“人民之声是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通过Suara Inisiatif所正式注册的公司,并不属于社团注册局的管辖范围。虽然社团注册局无法阐明它调查人民之声的权限,但我们仍真诚地协助社团注册局的调查。”

“我们发出一封志期10月29日的信函,询问社团注册局调查人民之声的权限,但直到今日仍无回应。那些对于人民之声和捍卫人权人士的攻击,称不上是合法的。”

律师担心设下危险先例

人民之声代表律师陈永建也说,当局如此行动“将设下危险的先例”,而大马人应该为事情的进展感到担心。

“我们必须划清‘调查’和‘骚扰’的界限。”

他也质问,为何当贸消部长表明调查已完毕,总检察长阿都干尼还要干预调查?

“这清楚显示(总检察长)拖延此案恶意的一面。同时,他是根据亲巫统网站(的指控)来采取行动。”

“我觉得,这起对付人民之声的行动,是基于它前往法国告状调查鲉鱼潜水艇弊案所致,这是不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