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民约翰尼斯供证称,1970年代旅居沙巴6年内,就获得大马政府发出蓝色身份证,而条件是在大选投票支持国阵继续主政沙巴。 调查沙巴非法移民皇委会今天在亚庇高庭继续召开听证会。 57岁印尼移民约翰尼斯(Yuhanis Bira)供证时表示,在1978年于斗湖原住民法庭,曾与一官员会面,并提交文件申请蓝色身份证。 约翰尼斯表示,该名官员向他表明,要获得蓝色身份证,就必须支持国阵掌政的沙巴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