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预料在本月内宪报颁布第13届全国大选成绩,不满大选成绩的人士可在颁布成绩后的21天内上诉或抗议。

《马新社》报道,选委会副主席旺阿末指出,目前选委会秘书处正在收集表格16,即全国222个国会议席和505州议席的成绩表格。

他说,联邦宪法第118条款清楚阐明,任何不满选举成绩的人士可向高庭提出上诉。

“我们将审查每一个数字,然后宪报颁布成绩。无论如何,选举官当晚宣布的成绩是最终的成绩,任何不满的人士可提供法律管道和法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