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委员会副主席旺阿末说,关丹一名青年两次投票的行为属违法,可在选举法令下被对付。

他说,该名青年违反两项条例,即尝试两次投票及将选票带出来,一旦罪成,可监禁、罚款及5年不能投票。

“我同情他,他以为自己很勇敢,不过却不知道自己被政治人物利用。

“即使后悔也没有用,他已经投报,他不能否认……这是要操弄选举系统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