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党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翻旧账,重提内政部长阿末扎希7年前涉嫌殴打被指是女儿情夫的商人,而被该名商人起诉一事。

哥宾星要求首相纳吉应该撤换阿末扎希的内长职,直到案件获得解决为止。

“阿末扎希已经否认有关指控,并且入禀撤除案件。不过,上诉庭去年下令他抗辩有关指控,代表他必须经过完整审讯,才能获得裁决到底有关指控是否真实。”

“不管案件如何,事实就是指控还是存在。不管是否真实,有关指控还未获得法庭裁决。我们不能预先断定法庭在聆听双方说辞后会怎么说。”

“如果法庭那时认为投诉没有理据,那么阿末扎希就没有问题,可以继续担任(内长)职。但是,如果法庭裁决指控是真实的,那么他就不适宜领导内政部,因为接下来可能会有其他问题,比如警方将面对压力必须采取行动对付打人案。”

监管警队将有利益冲突

NONE 因此,哥宾星(左图)在文告表示,阿末扎希现在领导负责监管警队的内政部,将让他陷入利益冲突的状况。

“内政部是其中一个最具权力的部门,对各个机构包括警察和监狱拥有显著的影响。”

“内政部长必须时时被视为超越这些机构之上,因为他必须扮演独立的角色,作为人民的代表,以及一名负责监管警队的部长。”

哥宾星也指出,随着现在警方面对许多公众投诉,比如新任全国总警长无法处理罪案高升,以及扣留所死亡案件增加的问题,人民有权要求部长保证他会不偏不倚,毫无畏惧地执行职务。

“如果其打人指控还没有解决,这将让他很难执行职务。”

纳吉须证明其转型认真

哥宾星强调,首相必须撤除阿末扎希的内长职,以显示他是认真转型。

“他已经表明将会专注提升施政素质。现在有一名部长面对一项可能让他出现利益冲突的指控。首相会不会在裁决还没下判之前将他撤除,或是他会故态重萌对这些问题漠不关心,而再次证明他无法落实承诺中的改革?”

涉嫌重拳打人恫言杀人

商人阿米尔巴兹里(Amir Bazli Abdullah)是于2007年7月4日入禀民事诉讼,起诉阿末扎希在2006年1月16日拳殴其脸部。

阿米尔在其诉状指控,本身于2006年1月16日晚上约10点在万宜一间油站添油时,遭阿末扎希的代理人(agent)威胁,及带至加影绿野山庄休闲俱乐部。

诉状进一步指出,阿末扎希案发时狠揍其脸部,导致他的鼻骨断裂,左脸更被打肿,张不开眼。

阿米尔也声称,阿末扎希的代理们也趋前来打他,令其脸部遭硬物敲击后蒙受重伤。

这名商人也指称,阿末扎希重覆恫言要杀他,放话说“你将被埋葬(kau akan ditanam)”。

阿米尔在诉状中续称,其中一名叫希山(Hisham)的代理人也威胁说“我已警告你,我愿跟你一起浴在血中”(Aku dah ingatkan kau, aku sanggup mandi darah dengan kau)。

投诉遭禁锢至翌日凌晨

诉状也指,他在阿末扎希指示下被带往后者位于绿野山庄的住家,被非法禁锢至翌日凌晨2点。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副主席兼5届峇眼拿督区国会议员。他被起诉时,正担任新闻部副部长。

阿末扎希涉案的女儿是努鲁希达雅(Nurul Hidayah Abdullah),而她的丈夫是阿兹林(Azreen Mohd Nasir);2006年时,努鲁希达雅被指跟阿米尔有染,为这起案件埋下伏笔。

尽管阿米尔指遭到数人揍打,唯他仅是起诉阿末扎希。

留下永久伤势看来畸形

阿末扎希于2006年8月29日以小事为由而申请撤销此案,阿米尔的回应则是防长的申请毫无根据,且滥用法庭程序。

沙亚南高庭于2010年4月21日驳回阿末扎希的申请,并谕令他支付3000令吉堂费。上诉庭随后也在去年3月15日一致驳回阿末扎希的上诉,再次驳回撤销殴打商人案申请,并谕令阿末扎希支付5000令吉堂费。

阿米尔要求答辩人赔偿,惟诉状未列明赔额。

阿米尔在诉状中阐明本身脸部多处骨折,包括脸骨、鼻梁骨、额骨、畸形歪鼻等,这些永久的伤势令脸部明显看来畸形。

阿末扎希在答辩书中否认揍人,惟他承认,当时他的家庭或有一、两人趁机打了阿米尔。

“其中一两名家庭成员(可能)这么做,旨在捍卫及保护这个受辱的家庭的尊严及忠诚,因为起诉人已令我们家庭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