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总稽查司报告》揭露,教育部花费逾20亿令吉为全国各地的学校设立保安系统,但许多条件未达标,如雇用超过七旬老人担任保安人员、保安配备欠缺等等。

总稽查司报告透露,教育部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在全国发出795项总值20亿5100令吉的合约给承包商,为全国各地的学校和宿舍提供保安系统。

不过,经抽样调查雪兰莪、沙巴和玻璃市35间学校或宿舍后,发现这些保安系统令人不满意。

报告指出,教育部颁布的合约规格不一,也没有设定保安系统的要求,例如没有规定所需的闭路电视和警钟系统规格、以及落实确保任何时候都有两名守卫工作的巡更时钟制度(watchman clock system)等。

总稽查署发现,有些承包商提供的保安系统素质低劣,例如雇用超过太老与不合适的人担任守卫、守卫衣装不整、欠缺配备,也没有调查受雇者的背景。

其中,雪州八打灵再也双威乘国小的守卫竟然已72岁高龄。

逾半受访学校入口无保安

据调查,35间学校中,有19间学校的入口处甚至完全没有守卫,任由人们自由进出。

有些承包商给予保安人员的配备根本不能使用,例如坏的手电筒,不能充电的对讲机和不能操作的守卫时钟等。

总稽查署发现,教育部没有监管这些保安计划的运作,也没有惩戒那些违反合约的承包商。

“没有惩戒(承包商)导致政府无法获得物有所值的服务。”

“虽然服务没有达标,官员却依然支付全部款项予承包商。应该对这些官员采取纪律行动,同时也对付那些负责查核计划的官员。”

教育部在2012年6月回覆总稽查司表示,由于承包商无法履行合约,有20项合约被中止。教育部共发出795项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