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槟州稽查报告》揭露,槟岛市政局未严密监督公共房屋租户是否遵守租约,导致多达240间租户已去世,但未进行换名手续,并依旧以他们的名义再租给他者。 根据公屋租约,租约在租户去世后马上失效,除非家属在他去世30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但是,总稽查司核对5个公屋计划旗下的1349个样本和国民登记局后发现,240名租户已经去世2个月至226个月(逾18年),但却基于市局监督疏忽而至今未更换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