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伤人与栽赃罪名不成立
谢太子案警员获判无罪释放
相框店东主谢太子(原名谢振兴)在2010年尾遭警察殴打案经过近两年审讯,推事庭今天裁决,4名涉案警员蓄意伤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承审此案的八打灵再也法庭推事聂莫哈末(Nik Mohd Fadhli Nik Azlan)也裁决,其中一名被指栽赃谢太子拥有毒品与巴冷刀,而被控捏造事实罪名的警员诺查里罗斯里(Norzali Rosle),同样罪名不成立。
推事在发表简略裁决(broad judgment)时表示,推事庭在此要决定3件事,即警方是否合法逮捕谢太子、警方是否栽赃,以及是否涉及警方殴打谢太子。
相框店东主谢太子(原名谢振兴)在2010年尾遭警察殴打案经过近两年审讯,推事庭今天裁决,4名涉案警员蓄意伤人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承审此案的八打灵再也法庭推事聂莫哈末(Nik Mohd Fadhli Nik Azlan)也裁决,其中一名被指栽赃谢太子拥有毒品与巴冷刀,而被控捏造事实罪名的警员诺查里罗斯里(Norzali Rosle),同样罪名不成立。
推事在发表简略裁决(broad judgment)时表示,推事庭在此要决定3件事,即警方是否合法逮捕谢太子、警方是否栽赃,以及是否涉及警方殴打谢太子。
指谢太子违法驾驶
他表示,谢太子是在路税与车险逾期情况下驾驶,如果他没有违法,为何会抗拒警方的逮捕?
因此,聂莫哈末相信警方当天的逮捕是合法行动,而谢太子的伤势更是在逮捕时造成。
聂莫哈末也说,谢太子供证时所阐明的伤势与其伤势报告不符,且他的报案书内容与庭上供词同样有出入。
为此,推事结论,谢太子是一名不稳定的证人。
驳回栽赃毒品指控
至于栽赃毒品部分,推事相信这不存在,原因在于谢太子与其妻子已知道此物件的存在。
他进一步说明,谢太子指称这是祈祷用料,而其妻子则说这是杀虫药,之后被发现是毒品。
“因此,栽赃是不存在的。”
4名被控打人而无罪释放的警察,包括诺查里、莫哈末阿兹万(Mohd Azwan Hassan)、阿末赛夫拉(Ahmad Saifullah Osman)和阿里祖哈菲兹阿都(Alizulhafiz Abdul Ghafar)。
8项控状皆属无罪
除了阿末赛夫属于普通警员外,其余3人的警阶为一巡伍长。4人共面对8项控状,即6宗蓄意致伤控罪及2宗捏造假案控罪。
4人被控于2010年12月19日,凌晨12点半至3点之间,在哥打白沙罗警局蓄意致伤谢太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坐牢1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诺查里的代表律师为阿末扎哈里威扎央(R Vijayan),而另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阿末扎哈里(Ahmad Zaharil Muhayar)。
谢称险命丧于警局
莫哈末阿兹万与诺查里罗斯里,被控在警方设立路障的丽阳镇路(Persiaran Tropicana)的PJU3/15路,蓄意致伤谢太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
诺查里罗斯里一人独面对4宗控状,除了两宗蓄意致伤罪外,还在刑事法典第211公务员捏造假案罪名下,被控捏造谢太子拥巴冷刀与海洛因罪名。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2年最高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谢太子是在2010年尾声泪俱下控诉本身因路税过期,遭警方扣留4天中被11名警察殴打。他指控警员逼迫他承认拥毒与巴冷刀罪名,还称身上1万3000令吉现金也被取走,险些命丧警局。
被告大方面对镜头
这起案件是在2011年4月开审,推事今年1月时裁决4人的8项罪名表罪成立。控辩双方在此案共传召了25名证人上庭,并在今早进行了约2小时的结案陈词,之后便判罪。
4名被告在休庭后从犯人栏步出后忍不住激动互拥,包括拥抱律师与亲友;向来回避摄记镜头的被告,也在法庭审讯室外大方让摄记拍照。
无论如何,4人没有向媒体发言,直接离去。
谘询决定是否上诉
前来旁听的律师兼行动党泗岩沫国会议员林立迎在庭外表示,他刚才询问主控官,后者表示将进一步咨询总检署后,才决定是否要上诉。
谢太子对今天的裁决表示失望,“我等了3年,每天都希望马来西亚能还我一个公正,我已经牺牲小我,很勇敢报警了,没想到3年后他们被判无罪。”
“我希望主控官能够上诉,否则我住在大马,真的很没有安全感。如果不能给我一个公道,那(我们)还能信赖警方吗?”
他相信,警队里仍有不少为国为民的警察,但就因一些害群之马存在,令他们一并失去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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