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行动党主席兼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卡巴星今天赴国家皇宫递交备忘录,呼吁元首拒绝御准防罪法修正案。卡巴星表示,根据宪法第66 (4A)条文,元首有权利拒绝签署国会所通过的议案。他今天在皇宫门口的记者会上补充,不过,同样的宪法条文也阐明,即使没有元首的签名,获得国会上下议院所通过的法案依然会在30天内自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