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良实案主要证人否认受骗
总检察长指上诉亦徒劳无功
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欺骗内阁案被判无罪释放后,总检察署决定不上诉曾招致在野党质问。
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今天解释,总检察署不上诉的原因是,根据法庭对其中一名主要证人的供证所达致的事实认定(Assessment of fact)。
阿都甘尼今天在布城召开记者会受询时表示,林良实获判无罪是因为法庭基于事实结论(finding of fact)下判,而不是依据法律结论(finding of law)。
前交通部长林良实在巴生港口自贸区土地交易欺骗内阁案被判无罪释放后,总检察署决定不上诉曾招致在野党质问。
总检察长阿都甘尼今天解释,总检察署不上诉的原因是,根据法庭对其中一名主要证人的供证所达致的事实认定(Assessment of fact)。
阿都甘尼今天在布城召开记者会受询时表示,林良实获判无罪是因为法庭基于事实结论(finding of fact)下判,而不是依据法律结论(finding of law)。
“如果是法律结论,那还有待争论的机会,但若是事实认定,我们就很难上诉。”
阿都甘尼表示,过去有总检察长曾指示总检察署,凡是经由事实结论下判的案件,不值得上诉。
“法官说过,他是基于证人的供词,而做出事实结论。当你的主要证人说,他没有受到欺骗,那还有什么案子?”
马哈迪曾否认受骗
尽管阿都甘尼没有表明上述证人的身份,但很大可能就是前首相马哈迪,因为后者曾供称未受林良实欺骗。
首相署掌管法律事务的部长南希苏克里之前曾解释,马哈迪和两名前部长,即冯镇安和阿都卡迪都作出有利辩方的证词,声称他们完全没有受骗,并且知道(巴生自贸区)土地价格并没有包含利息。
被控买地欺骗内阁
林良实于2010年7月29日被控欺骗内阁,控状指他在2002年9月25日至11月6日担任交长期间,向内阁所呈报的地价为每平方尺25令吉或10亿8845万令吉,蓄意隐暪额外的7.5%年利。
这令政府最终被迫额外支付7亿2001万令吉,即以18亿847万令吉购买这片地段。
吉隆坡高庭在去年3月9日,裁决林良实欺骗表罪成立,必须自辩。
林良实曾出动“明星证人”前首相马哈迪上庭作证为他辩护。马哈迪表示,林良实为人诚实,而且没有能力欺骗政府。
然而,吉隆坡高庭法官阿玛迪(Ahmadi Asnawi)在10月25日宣判林良实罪名不成立,在发表简短判词时表示,辩方成功针对主要控状和两项替代控状挑起疑点,而总检察署事后并没有针对此裁决提出上诉。
随着林良实在此案中全身而退,如今,总检察署针对巴生自贸区丑闻的起诉,就只剩下面对欺诈政府罪名的前交通部长兼马华署理总会长陈广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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