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以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不适用在非穆斯林身上为由,撤销“性爱二人组”部落客陈杰毅和李美玲被控嘲笑穆斯林的控状。 以莫达鲁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一致认同上述条文不适合用于两人身上。 法官莫达鲁丁、罗哈纳及东姑麦慕批准两人要求撤销上述控状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