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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菲兹抵触银行法令案:<br>地庭择定6月19日审理

地庭今日择定6月19日聆审人民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被控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的案件。

随着原本承审此案的法官罗兹娜以和重要证人国家养牛中心主席莫哈末沙烈有亲属关系为由,而于本月15日退审后,法官占里巴卡择定上述日期审理此案。

罗兹娜在当天说,审讯将展延至有新法官接受审理为止。地庭原本于当天聆审拉菲兹要求将涉及联邦宪法的3项课题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

也是班登区国会议员的拉菲兹是与银行书记佐哈里,一同通过向地庭入禀上述申请,这项申请是根据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30条文提出,以裁决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已于两年前废

除,拉菲兹和佐哈里是否须继续被控。

此申请提出的另一道问题是,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是否违宪,因为在该法令下,动机没有被列为是犯罪的元素;申请也要求裁决,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87(2)条文,是否可让个人

因为回答抛给他的问题而违法。

被控泄露银行机密

现年38岁的拉菲兹,在2012年8月被控上莎阿南地庭,控状指他于2012年3月7日在位于八打灵再也的公正党总部,向媒体顾问尤索夫及《星报》记者艾里马丁泄露大众银行

4名客户的余额总结私人文件,涉及的是国家养牛公司、国家肉类与牲畜有限公司、Agroscience产业有限公司,以及国家养牛中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烈。

拉菲兹被指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9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103(1)(a)条文被治罪,罪成者可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3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现年44岁的佐哈里则不承认在相同的日期和地址,与拉菲兹串谋的控状,他被控抵触银行及金融机构法令第112(1)(c)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03条文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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