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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加坡高盛集团前董事雷斯纳(Tim Leissner)在未经同意下,擅自发推荐信为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和他家人漂白,新加坡金融市场管理局宣布,有意向雷斯纳发出禁制令。

该局今日发文告指出,当一马公司在2012年至2013年,接洽高盛集团发出三笔债券时,雷斯纳负责处理此事。他已于今年2月初辞职

代表亚洲高盛发假声明

该局说,雷斯纳(见大图左)在亚洲高盛集团不知情下,代表亚洲高盛集团发表假声明,因此该局有意向雷斯纳发出禁制令。

“雷斯纳被发现,利用高盛集团(亚洲)有限责任公司的信笺,于2015年6月向一家位于卢森堡的金融机构发出一封未经授权的推荐信。”

“这封信指称,高盛集团已审查刘特佐和他家人,并没发现刘特佐(见图)或他家人涉及洗黑钱。”

“这些声明并不正确,雷斯纳是在未经高盛集团同意或知情下所发出。”

根据该局,这项禁制令将为期10年,禁止雷斯纳在这段期间,进行任何在证券与期货法下的活动,也不能直接或间接涉及,新加坡任何资本市场服务公司的管理事务。

联合外国继续调查高盛

根据金融管理局,雷斯纳负责协助一马公司发出三笔债券的团队,成员主要来自香港,也有来自新加坡、马来西亚和阿联酋的人士。

它续指,这些债券获得伦敦高盛集团的全面担保。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已接洽外国监管当局,并会继续与它们合作,以调查高盛集团在一马公司债券转账中,所负责的事项。”

该局指出,虽然雷斯纳于2011年11月被调派到香港的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但他仍保留新加坡高盛集团的代表身份,直到他于2016年2月辞职为止。

因此,该局说,雷斯纳就必须遵守其要求。

高盛集团收“天价佣金”

高盛集团是于2012年至2013年,协助一马公司发出三笔债券,总值65亿美元。不过,一马公司在两笔债券中,支付高盛集团高达10%的“佣金”,引起在野党质疑。

根据司法部诉状,刘特佐涉嫌挪用一马公司资金,而上述65亿美元债券的其中40%,或26亿2700万美元,已遭私吞。

此外,美国司法部和证券交易委员会也正在调查高盛集团,雷斯纳也于今年2月杪接获法庭传票。

新加坡警队商业罪案调查组也正在调查刘特佐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今日也宣布,两家新加坡银行在处理一马公司资金时,抵触反洗黑钱准则,而遭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