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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亚大学四子因举办捉一号官集会而面对纪律处分,他们今日入禀法庭,要求法庭宣判马大校方的纪律处分违宪。

他们在入禀书中,把马大、高教部长及政府列为答辩人。

他们也要求法庭宣判1971年大专法令第15(3)(b)条文及马大校规第3及第13条文,已侵犯他们的言论及和平集会自由。

马大四子是艾妮斯(Anis Syafiqah Md Yusof)、莫哈末洛曼(Muhammad Luqman Hakim Mohd Fazli)、洛曼努(Mohamad Luqman Nul Hakim Zul Razali)与苏海(Suhail Wan Azahar)。

四人是因为在8月份举行“捉一号官”集会而被判抵触三项校规罪名成立。其中,前三人皆须停学一学期与罚款400令吉,而苏海则没被停学,但须罚款400令吉。

校方没回复备忘录

艾妮斯现为马大阿拉伯语言系学生。她对记者表示,四人向校方提呈备忘录寻求撤销惩戒,惟校方没回复。

因此,他们决定上庭状告马大。

“继国大生阿希阿里(Asheeq Ali)上庭起诉校方的纪律处分,我们是第二宗大专生状告校方。”

“我们认为,马大听证会没彰显公义,因此我们起诉校方。我们起诉马大校规违宪,这是一项重大行动。”

她续称,联邦宪法凌驾大专法令,因此大专生不应害怕面对恶法。

艾妮斯说,校方利用大专法令打压勇于发声的大专生,但大专生无惧此事,更上庭状告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