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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小面对拆校窘境<br>董教总:槟州政府难辞其咎
Jan 6, 2006 4:18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董教总认为,新中华小今日面对的拆校窘境,槟州政府和教育局将难辞其咎,这3年时来没及时的处理有关迁校工作,才直接地导致出现悲剧。

董教总表示,无论如何“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不管局势的演变如何,它要求州政府及教育局必须妥善处理新中学校事件。

董教总是针对1月4日北海推事庭判决峇东新托新中华小要求法庭删除发展商取回学校(原校)土地,或者延缓执行拆除学校败诉后,随即遭屋业发展商Motif Era私人有限公司强行欲将学校拆除,所幸在学校代表律师取得槟州高庭下达暂缓拆校,择日重新开审的庭令,才使新中学校保住主要建筑物一事,发表文告这么指出。

单元化教育政策

董教总认为,新中华小事件决非是孤立的事件,该校面对的困境,正恰恰反映了全国各地的华文小学,虽然从60年代起已被纳为国家教育体系内,为国家各个领域培育无数人才,但长期都没有受到合理、公平的对待。

“从几十年如一日的师资严重缺乏、有限的教育拨款、数十年才能申请到迁一校,遑论增建一所新华小等一箩框的问题层出不穷。”

董教总说,如果政府依然执行单元化教育政策,只强化国民学校,不断地边缘化其他源流学校的生存与发展,那么有关类似白小事件、吉华(K)学校年久失修导致教师曾文珩跌死事件,以及今日新中华校发生的被折校等等难以一一罗列的事件,将会继续的在全国各地发生。

谴责发展商“蛮干”

“从新中华小事件中,我们不禁要问,地方政府在批准发展商的发展图测时就已知该土地已有所教育机构,为何不将学校给于安排妥当后才给于图测批准?就算发展图测批准了,在发展商和校方达成协议,献出另一地段供学校搬迁时,理应积极对各造提出的申请给于批准,可是却拖了3年。”

董教总同时谴责发展商不顾学校进行教学,学生正在上课,家长、村民华社领袖及党团代表的阻止下,蛮横地以“蛮干”手法处理新中学校课题,同时也谴责发展商恫言要采取更激烈的做法,发展商这些作为势必引起华社不满。

董教总表示,无论未来高庭的判决如何,各方面都应该协助校方尽快地将新学校建立起来,并呼吁全国同胞支持由槟威董联会所发起“反对拆校-华社把温情送新中”,慷慨解囊为新中筹获足够的建校基金。

义款可寄槟威董联会代收收款单位:

“新中学校建委会”或“SJKC SIN CHUNG [J/K PEMBIAAN SEKOLAH]”

地址:43,RANGOON ROAD, 4th FLOOR, WISMA BDC,10400 PENANG.

(捐款人请赐中文姓名及地址以便寄上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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