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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世界新闻自由日5点诉求
May 3, 2006 11:58 A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反操纵新闻黑手联合行动今日向国内安全部提呈的备忘录全文如下:

还我新闻自由!废除出版准证!

马来西亚公民在2006年世界新闻自由日的5点诉求:

每一个新首相上台都会宣示让社会享有更大自由。然而,一般卸任首相在退位后都会恍然大悟,国人所享有的自由永远不足以维持有效的异议或者有意义的公共辩论,甚至投诉自己在退位后成为言论封杀的受害者。在下一位卸任首相加入抗议的行列之前,这种情形必须改变。

在无国界记者组织(RSF)所发布的世界新闻自由指数中,马来西亚的地位从2004年的第122位推进到2005年的第113位,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阿都拉新政带来的一些进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其他国家在新闻自由的倒退。不过,这个调查只涵盖2004年9月1日到2005年9月1日。在之后的7个月中,政府不幸故态复萌,屡屡摧残新闻自由,恶迹斑斑。

首相阿都拉上台时表明反贪、要听真话,然而这些良好意愿没有反映在制度改革上。我们认为,《印刷与出版法令》、《官方机密法令》与《传播与多媒体法令》等法令压制了言论空间与新闻自由,使得政治力和政府机构缺乏制衡,导致权力腐败四处横生。

我们这一群人与公民团体,长期致力于推动社会改革与宣扬言论自由。正值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我们向国家、政党与社会发表这份公开文件,呼吁各界推动言论、新闻自由改革。

新闻与言论审查

在许多关系到公众利益的重大课题上,所有或部分主流传媒都因国家权力压制,而被迫处心积虑地过滤讯息,不让国人兼听而明,有时甚至被迫全面封锁新闻。除了最新的马新弯桥事件,这些不同程度上被消音的课题有:警方滥权丑闻、《中国报》被打压事件、反对汽油高涨、英文教数理、武來岸反焚化爐运动、白小、猪农悲歌、校长贪污丑闻等。

言论也同样受到钳制。4月18日, “激流运动-2000宪章”共同协调员、媒体学者慕斯达法为《新海峡时报》新专栏写的第一篇新闻分析被无故抽起。3月8日,为《星报》写了17年专栏的前艾滋病理事会主席马丽娜•马哈迪,第一次被退稿,后来被删去部分内容才获准刊登。另一边厢,两年来至少有八位评论人:杨百杨、李万千、庄迪澎、杨凯斌、陈美萍、李书祯、吴仲顺与黄进发, 因政治力量干预而被禁止在《东方日报》撰稿。

出版准证是双重控制的紧箍咒

新闻自由最大的威胁来自国安部在《印刷与出版法令》下所掌握的生杀大权,让它可以随时撤销或吊销出版准证 (俗称“KDN”)。因为部长的决定不受法庭制约,报业因而无由争取公道,滥权也因而滋生。

从今年1月开始,已经有五家报章成为这个紧箍咒的受害者。二月,政府以争议性的丹麦漫画为口实,采取行动对付、警示媒体。英文《砂劳越论坛报》被永久撤销准证而寿终正寑,《光明日报》夜报与中文《砂劳越晚报》则各被吊销准证两周。一月,《中国报》总编辑与执行总编辑被逼为报道警方“裸蹲门”丑闻时的技术性错误而辞职,以避免本身报馆落得同样下场。与此同时,《东方日报》的出版准证更新被延误近四个月,让其管理层与新闻从业员战战兢兢,忐忑不安。

主流媒体以外,政党的机关报如回教党的《哈拉卡》与行动党的《火箭报》同样在《印刷与出版法令》下受到不公平的对待。阻止它们销售予公众人士是不民主不公平的做法,因为政党需要向公众传播讯息,而主流媒体偏偏鲜少给予报道。有时,它们的出版准证在更新时受到延误,例如:公正党的《公正之声》今年的出版准证到四月底仍未获得更新。

出版准证其实是双重控制的利器。一方面,它让国安部可以绑架报章的编采决定,使新闻遭遇直接与间接(自我)审查。另一方面,它其实也保护所有准证持有者免于竞争,让它们不必担心因为新闻不独立或缺乏素质而流失读者。因此,前述的新闻封锁事件,即使有关决定是出于媒体本身的生存与商业考量,部长在《印刷与出版法令》下独揽发放出版准证的大权,仍是最根本的弊端。雪上加霜,《印刷与出版法令》另外也授权部长控制外国刊物的入口与发行、管制“虚假消息”等。

我们的诉求

每个社会对待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内容与价值容或有不同的价值标准。然而,这些自由皆是基本人权,是自由民主政治之所系,也为我国联邦宪法所保障,它们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而非沦为行政权力扩张的受害者。在媒体内容之争议(例如诽谤)上,行政当局的任何决定必须服从司法审理与一定司法程序,而法院应以言论自由之精神为本,保障社会异议言论流通。社会断不能让绝对权力集于一人或国家行政单位,得以任意判定媒体死亡。

我们谨此呼吁执政者尊重三权分立之制度,杜绝行政权独大,让媒体与民意监督国家权力。不促进社会开放言论,不推动政治体制改革,贪污与权力腐败都不可能杜绝!

为此,我们庄严地表达我们的五大诉求:

1. 废除出版准证

我们呼吁政府与国会废除或修正《印刷与出版法令》,让媒体享有自由的空间,并特别确保(一)所有平面媒体只需向国安部登记,而无需印刷执照与年度出版准证;(二)国安部解除任何平面媒体登记的决定,必须受到服从于司法程序。

如果政府无所作为,对新闻自由有承担的个别国会议员应该以私人法案提出修正案。

2. 成立专司新闻自由的国会特选委员会/跨党派连线

我们呼吁国会成立一个特选委员会,或者至少跨党派国会议员连线,以关注我国资讯与言论自由的状况。除了监督国安部、新闻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作为,这个特选委员会可以协助国人制定新闻改革议程,邀请公众参与献策,以便国会能够修改现有其他管制媒体运作的法令如《传播与多媒体法令》、《官方机密法令》,以及订立亟待立法的《资讯自由/权利法令》。国阵、替阵与行动党在2004年竞选宣言中皆宣称他们支持新闻自由,因此必须实践承诺。

3. 停止新闻封锁

我们要求内安部公开表明政府没有也不会明示或暗示,媒体必须审查或过滤马新弯桥、警方滥权丑闻、《中国报》被打压事件、反对汽油高涨、英文教数理、武來岸反焚化爐运动、白小、猪农悲歌、校长贪污丑闻等。

4. 停止封杀评论人

我们要求国安部公开表明政府没有也不会明示或暗示媒体封杀团体或个人的言论。国安部应该公开表明,报章有自由刊登Mustafa K Anuar, 杨百杨、李万千、庄迪澎、杨凯斌、陈美萍、李书祯、吴仲顺、黄进发等人以及任何他们所参与或代表团体的评论。

5. 停止延迟更新出版准证

在《印刷与出版法令》废止与出版准证废除之前,我们要求国安部专业处理所有更新出版准证的申请。不管是《东方日报》等主流报章还是《公正之声》等政党机关报,他们的准证更新都不应受到拖延。政党机关报是政治与政策辩论的必要工具,应该允许其自由发行,我们呼吁国安部也应该减少对它们的一般性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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