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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校园选举舞弊年年重演<br>6条例让亲学生阵线未战先败

去年各国立大专的选举舞弊投诉尚未有个了断,转眼间又是新一年的校园选举。

各大专校方已经在过去两天公布选举条例,不出所料,过去备受抨击和争议的条例卷土重来,各大专校园似乎又要重演一幕幕投诉、抗议、秋后算帐、听证会的画面。

以下是今年普遍出现在17所国立大专(北方大学因假期延迟选举),被指为不公、偏袒校方属意候选人的6大不公平条例:

(一)投票站设在宿舍,暴露投票倾向

也被指为对选举民主造成最大破坏的条例。

校园选举的议席分为校园级和系院级,前者的代表由全校学生投选,后者的代表则由特定系院的学生投选。

由于同一个系院的学生住在不同的宿舍里,一些宿舍只拥有少数某个系院的学生,因此若将投票箱设在宿舍里,学生的投票倾向在开票箱计算选票时将一览无余,侵犯学生投票的秘密性。

过去的经验显示,宿舍管理层公开呼吁或暗里恐吓学生把选票投给“亲校方阵线”的候选人,导致学生担心投票成绩曝光,遭秋后算帐,转而把手中一票投给校方指定的候选人。

个别大专也曾传出在学生的投票成绩曝光后,就遭宿舍管理层逐出宿舍的事件。一些大专宿舍,则强制学生必须投票后才能离开宿舍,这些“白色恐怖”措施,影响了学生投票的自主性。

(二)副校长兼任选举委员会主席

长期负责打压亲学生阵线的学生事务处副校长,兼任校园选举委员会主席,导致选举委员会往往被指为不公平及偏袒校方属意的候选人。选举后,接受一切投诉的选举调查与投诉委员会,则由校方官员组成,也没有明文规定其职权大小,导致许多证据确凿的选举投诉都不了了之。

那些在去年揭发选举舞弊而受校方提控的学生,也因为校方迟迟未不了结案件,导致他们无法在今届的选举上阵。

(三)严厉竞选条件和繁文缛节

选举委员会定下许多严厉的竞选条件和繁文缛节,来剥夺学生参与竞选的权利,例如马来亚大学(马大)的候选人最低平均累积学分(CGPA)为3.0(满分是4.0)、国际回教大学(回大)要求候选人必须通过英文水平测验。

其他大专也出现类似的现象,这些措施,也被指为校方过滤候选人的手段。

另外,欲参选的候选人,必须在极短时间内,索取校长、副校长、系院长、宿舍总监以及学生事务处官员的签名和核证。

工艺大学(工大)甚至以30令吉出售提名表格、每位候选人须缴付100令吉(系院级)和150令吉(校园级)的按柜金。欲提出抗议的候选人也必须缴交300令吉。

(四)候选人不能结盟参选

选举委员会规定所有候选人必须以个人身份参选,不得组成阵线或推出共同政纲。但是过去数年来各大专校方都知法犯法,推出名为“宏愿阵线”(Aspirasi)的亲校方阵线队伍。

这条例,导致候选人不能推出共同宣传品,必须个别印制海报、政纲和布条,加上一些大专今年开始停止为候选人印刷宣传品,或只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品。估计一名校园级候选人必须负担1千令吉的竞选费,以向2万名学生进行宣传。

(五)竞选期过短

在每所国立大专拥有超过2万名学生的情况下,候选人只拥有48小时的竞选时间,导致学生根本无法认识个别候选人,更无法了解他们的政纲。

(六)有限的竞选管道

候选人只能通过选举委员会规定的方式竞选,包括符合规格的布条、政纲、海报,以及在特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演讲。所有的宣传品也必须获得校方的批准。

马大更规定候选人在进行竞选活动前的6个小时,先向校长备报申请。

博大电子投票:候选人只得1票

除了以上5项规定以外,个别大专也明目张胆地,定下一些具有歧视性和不公平的条例。

曾一度是“亲学生阵线”堡垒的回大,其候选人资格包括必须“了解大学的期望(宏愿和目标),并对政府的宏愿表示感激”。

欲参选的学生也必须出席分别由系院长、学生事务处副校长和回大管理局主席召开的汇报会。

回大今年延用去年的电子投票方式,导致候选人无从监督与查证。自2003年就开始采用电子投票的博特拉大学(博大),曾经出现候选人只获得1票的舞弊现象。(众所周知,一名候选人至少能够获得3票。既提名人、附议人和自己。)

目前尚未确定博大今年是否将继续采用电子投票制度。

高教部也 拒绝 让校外组织进入校园监督校园选举,让舞弊偏袒现象更肆无忌惮。

舞弊自2003年开始普遍化

自从1998年的烈火莫熄改革运动后,各国立大专的学生代表理事会就成为“亲校方阵线”(也称蓝派)与“亲学生阵线”(青派)的必争之地。前者被指得到校方与执政党的支持,而后者则被视为倾向反对党。

从2003年开始,校园选举的舞弊现象与不公条例已经成为年度现象。过去属于“亲学生阵线”堡垒的马大、工大、回大和理大,也在同一年开始陆续遭“亲校方阵线”攻陷。

由于“亲学生阵线”在去年杯葛5间大学的选举,导致“亲校方阵线”首次一举夺下所有17所国立大专学生代表理事会的领导权。

亲学生阵线未战先败

尽管“亲学生阵线”一再抗议和反对,使尽各种方式和管道提出投诉与诉求,包括向人权委员会投诉、求见高教部长和首相、发动签名运动与反对集会,甚至带上法庭,但是选举问题依然“阴魂不散”,继续蚕食着校园民主和学生权利。

这也难怪“亲学生阵线”的领袖在日前会见大马人权委员会时表示,本周二的校园选举条例一经公布,他们就知道已经未战先败。

从去年9月的校园选举至今,大马高教领域出现了许多变动,包括撤换正副高教部长与3间国立大专的校长( 国大 、博大与 马大 )、高教部提出修订《1971年大专法令》,曾让人误以为高教改革出现一隙曙光。

但是部长和校长在较后一系列事件上的处理方式,包括博大暴力事件、博大《种族关系》书本风波、学生要求参与《大专法令》修订等,一再证明了所谓“改革曙光”只是大家的一厢情愿。

下周四的校园选举,再次证明大专院校内的保守和专制文化,仍然没有多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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