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职会勿藉条例否决华小指南
    雪隆董联会促与3机构共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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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雪隆华校�'��"会吁请全国校长职工会会�'�的校长们,在华小面对不合理条例�"压时刻,认清华教大局,与华小3机构共进退。

    雪隆�'��"会是�'�对全国校长职工会总会长彭忠良指校长贯彻《华小管理机制指南》将触犯12项教育条例谈话�'表文�'�这么表示。

    国小没�'�事会,与华小不同

    雪隆华校�'��"会表示,校长们�"清楚,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华小的地位是属�"�府学校(government-aided school),而国小是属�"�府学校(government school)。因此,两者的属性有别,在管理上既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在有关法令下,每间华小都拥有�'�事会组织,负责管理学校,而国小属�"�府学校,它没有�'�事会组织,只有家教协会,直接�"�教育部及教育局管理。

    “从这个意义出�',教育部或教育局所�'出的通令或指南,往往很多不符合,也不实�"�于华小的。在面对这种情况下,校长理�"�'教育局及学校�'�事会据实反映,要求作出调整或�"合具�"情况处理。在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学校的食堂与贩卖部。华小的校产拥有权多属�'�事会,即使不属于�'�事会也是�"�学校�'�事会管理。因此,学校食堂的出租,其招标、签约、租�'�"�取,主权理�"在业主的学校�'�事会,而不在教育局,这是很浅显的�"理。在国小方面,�"�于没有�'�事会组织,�"�教育局或校长全权负责也是合情合理的。至于学校贩卖部,场地出租给外头商业集团经营,所得�"�益,�"然也�"�'业主的学校�'�事会处理,作为�'展学校的�"��"。”

    透明化管理,何乐而不为?

    雪隆�'��"会认为,《华小管理机制指南》所涉及的其他事项如课本、作业簿的买卖、回扣等,也�"通过透明化、制度化,�"�学校3机构�'�校长、老师共同处理,�"�益除基本开�"�外,�"�"�在�"�善学校设备与环境方面,使学�"�受益。至于补习班、�"��'班、才艺班以及其他学校�"�费活动,多�"�家协�"�请开办,按照相关指南及一般的�"�作程序,在�"�费、开�"�方面透明化、制度化,物有所值,相信家长们也无多大异议,何乐而不为�'�?

    校长不�"缄默只按通令行事

    雪隆华校�'��"会强调,�"教育部或育局制定或�'出不符合华小实际情况或不合理的条例时,作为学校行�"�首�'的校长�"第一时间�'�'�事会及教育�"局反映实况,说出真话,然后�"�学校�'�事会出面交涉,而不�"默不出声,按通令行事。

    “�"学校�'�事会与教育�"局交涉或进行必要的抗争时,校长作为公务�'�,不便出面那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事会在进行必要抗争的过程中,校长不�"理解为是�'�事会在为难校长。有者�"�至因此作出百般阻挠。如果校长这样理解的话,那不是意�'�着他叫�'�事会�"�弃据理力争了吗?这�'�校长们口口声声说维护华教,爱护华教不是自相矛盾吗?”

    雪隆�'��"会希望在学校3机构对不利华教课题上,如条例、�"�策及法令等方面进行必要抗争的过程中,校长不该从中作梗。若这样就可能有意无意地�'到学校3机构的对立面,这对在风风雨雨中成长的华教是非常不利,也可说是华教的悲�"�!
    • 透明化管理,何乐而不为?
    • 校长不应缄默只按通令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