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mk-logo
新闻
反贪污局总监曾三度申报财产<br>没有商业利益没在巴莪买房子
Mar 4, 2007 5:04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有别于前沙巴州反贪污局总监莫哈末南利(Mohamad Ramli Abdul Manan)的指责,在反贪污局总监袓基菲里(Zulkipli Mat Noor)所申报的个人 财产清单中,并没有任何位于柔佛巴莪(Pagoh)的产业,也没有涉及其他的商业利益。

《新海峡时报》今日 报道 ,反贪污局前纪律管理中心主任哈林依不拉欣(Halim Ibrahim)透露,袓基菲里自1998年开始曾经3次申报其个人财产。

哈林依不拉欣在2001年至2007年1月31日出任反贪污局纪律管理中心主任,目前是森美兰反贪污局总监。

不过,去年12月8日退休的莫哈末南利,却在2006年7月通过一份“首份信息报告”(first information report,由第三者所作出的警察报案书),向当时的全国总警长巴克利诺奥马 举报 袓基菲里涉及多项贪污、渎职及性侵犯罪行。

被举报拥2油站及6房子

这份报告指袓基菲里拥有不符合收入的财产,包括森美兰州马口和柔佛州巴莪的两家油站,尽管它们是在其孩子和姐妹名下注册,但实际上却是由他所拥有。此外,仅在巴莪,他也被指拥有6间房子。

根据公共官员条例(纪律)第10法令的第5条例下,除了个人财产,公务员也必须公布其上司允许他们经营的生意。

对此,袓基菲里已宣布自己并没有涉及任何商业利益。

祖基菲里在2001年3月出任反贪污局总监之前,曾经担任柔佛及砂拉越州的总警长。他也是首名出任反贪污局总监的高级警官。在这之前,他曾在警方政治部服务长达20年,并获攫升为政治部主任。

他在1999年担任柔佛总警长时,第一次申报个人财产,并获得通过。当时他表明自己在拥有森美兰新那旺一间店屋,估价30万令吉,以及位于吉隆坡甘榜克林芝(Kg Kerinchi)的Vista Angkasa公寓,估价15万令吉。

这两项资产,都是通过其名义分别向大众金融(Public Finance)与花旗银行(Citi Finance)所贷款的。

他也公布其妻子继承母亲留下位于森美兰的两片土地,估价共18万6千令吉。

在2003年9月14日,祖基菲里第二次申报财产,并在2004年3月25日获得当时的政府首席秘书所通过。这份宣誓书在同年5月14日呈交予哈林作为反贪污局的记录档案。

祖基菲里在宣誓书里表明,他向所服务的政府机构贷款,购买一栋位于布城Precinct 10地区,价值22万7千令吉的独立式洋房。

他也表示,自己以38万令吉的价格,售卖新那旺的店屋,并购下一间位于布城Precinct 9地区,价值超过20万令吉的排屋。

在同一份宣誓书里,祖基菲里表明自己以23万令吉的价格,售卖一间位于森美兰安邦岸的房子,这间房子购于1992年。

第三份财产宣誓书则在去年7月7日呈交予公共服务局。

宣誓书透露祖基菲里的妻子售卖了一间位于白沙罗的房子,并获得8万7千令吉的盈利。这所房子是在呈交第二份宣誓书后才购买的。

只有一官员未更新财产申报

此外,哈林向《新海峡时报》表示,反贪污局在2001年6月成立自己的纪律组,并在2004年6月成立一个秘书处,以监督该局官员的言行举止。

身为秘书处首位领导人的哈林也表示,在严厉的监督下,只有一名该局官员至今尚未更新其财产申报。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