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贪污局总监曾三度申报财产
    没有商业利益没在巴莪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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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别于前沙巴州反贪污局总�'莫�"�末南利(Mohamad Ramli Abdul Manan)的指责,在反贪污局总�'�"基菲里(Zulkipli Mat Noor)所�"�报的个人 财产清单中,并没有任何位于�"佛巴莪(Pagoh)的产业,也没有涉及其他的商业利益。

    《新海峡时报》今日报�",反贪污局前纪律管理中心主任�"�林依不拉欣(Halim Ibrahim)透露,�"基菲里自1998年开始曾经3次�"�报其个人财产。

    �"�林依不拉欣在2001年至2007年1月31日出任反贪污局纪律管理中心主任,目前是森美兰反贪污局总�'。

    不过,去年12月8日退�'的莫�"�末南利,却在2006年7月通过一份“首份信息报�'�”(first information report,�"�第三者所作出的警察报案书),�'�"时的全国总警长巴克利诺奥马举报�"基菲里涉及多项贪污、渎职及性侵犯罪行。

    被举报拥2油站及6房子

    这份报�'�指�"基菲里拥有不符合�"�入的财产,包括森美兰州马口�'��"佛州巴莪的两家油站,尽管它们是在其孩子�'�姐妹名下注册,但实际上却是�"�他所拥有。此外,仅在巴莪,他也被指拥有6间房子。

    根据公共官�'�条例(纪律)第10法令的第5条例下,除了个人财产,公务�'�也必须公布其上司允许他们经营的�"�意。

    对此,�"基菲里已宣布自己并没有涉及任何商业利益。

    祖基菲里在2001年3月出任反贪污局总�'之前,曾经担任�"佛及砂拉越州的总警长。他也是首名出任反贪污局总�'的高级警官。在这之前,他曾在警方�"�治部服务长达20年,并获�"�升为�"�治部主任。

    他在1999年担任�"佛总警长时,第一次�"�报个人财产,并获得通过。�"时他表明自己在拥有森美兰新那旺一间店屋,估价30万令吉,以及位于吉隆坡�"�榜克林芝(Kg Kerinchi)的Vista Angkasa公�",估价15万令吉。

    这两项资产,都是通过其名义分别�'大众�'融(Public Finance)与花旗�"�行(Citi Finance)所贷款的。

    他也公布其妻子继承母亲留下位于森美兰的两片土地,估价共18万6千令吉。

    在2003年9月14日,祖基菲里第二次�"�报财产,并在2004年3月25日获得�"时的�"�府首席秘书所通过。这份宣�"书在同年5月14日�'�交予�"�林作为反贪污局的记录档案。

    祖基菲里在宣�"书里表明,他�'所服务的�"�府机构贷款,购买一栋位于布城Precinct 10地区,价值22万7千令吉的独立式洋房。

    他也表示,自己以38万令吉的价格,�"�卖新那旺的店屋,并购下一间位于布城Precinct 9地区,价值超过20万令吉的�'屋。

    在同一份宣�"书里,祖基菲里表明自己以23万令吉的价格,�"�卖一间位于森美兰安邦岸的房子,这间房子购于1992年。

    第三份财产宣�"书则在去年7月7日�'�交予公共服务局。

    宣�"书透露祖基菲里的妻子�"�卖了一间位于白沙罗的房子,并获得8万7千令吉的盈利。这所房子是在�'�交第二份宣�"书后才购买的。
    • 正式申报只拥有5产业
    • 被举报拥2油站及6房子
    • 只有一官员未更新财产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