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瞩目的丽娜�"(Lina Joy)穆斯林�"�信基督教案终于有了判决。�"邦法院今日以两票对一票,驳回宣称已�"�信基督教的马来妇女丽娜�",要求删除身份证上回教字眼的上诉。
�"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法鲁兹(Ahmad Fairuz Sheikh Abdul Halim,左图),今日在爆满的公堂上宣判说,只有回教法庭才有权力裁决此案。根据�'�"报�",上诉人丽娜�"并未出席今日的审讯。
43岁的丽娜�",是�'�对国�'登记局�'绝删除其身份证上的回教字眼,而�'�"邦法院提出上诉。
在三名听审法官里头,法鲁兹及�"邦法院法官阿拉丁莫�"�末沙里夫(Alauddin Mohd Sheriff)以两票的多数判决,驳回了丽娜�"的上诉。另一名法官,即沙巴州及砂拉越州大法官理查马拉俊(Richard Malanjum,右图)则持不同意见。
法鲁兹首先以马来文念出其42页的多数意见判词,驳回丽娜�"的上诉,并判决她必须负责堂费。
他指出,国�'登记局有权要求先获得回教法庭的证书,来确定上诉人是否已脱离回教
“简短地说,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愿,就这样信奉或脱离她的宗教......她必须遵守(有关宗教)的规矩。”
接着理查以英语念出其57页的反对意见判词,�"�持丽娜�"的上诉。
他指出,国�'登记局坚持要求脱离宗教证书的要求,不仅非法也违宪,而期待一个人到回教法庭前“自�'认罪”也是不合理的。
不过在半小时后,阿拉丁则简短地表示自己同意法鲁兹的意见后,就此决定此案的裁决。尽管�"时还未正式�'庭,庭内出席者已开始交头接耳地议论。
300名穆斯林在庭外祈祷
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组织都�"派代表出席聆听今日的审讯,穆斯林组织包括回教�'年运动(Abim)、捍卫回教律师组织(Peguam Pembela Islam)、大马回教律师协会(PGSM)、回教姐妹组织(SIS)等;非穆斯林组织则有大马教会理事会(Council of Churches Malaysia)�'�大马基督教�"合会(Chiristian Federation of Malaysia)等。
今早约9时开始,就有大约300名人士抵达�"邦法院,绝大多数是穆斯林。�"�于保安人�'�只允许约50名公众人士�'�记者进入法庭,因此他们只能在法院外等候判决。
在“捍卫回教�"盟”(Pertubuhan-pertubuhan Pembela Islam)�'言人凯鲁阿里芬(Khairul Arifin)的协调下,穆斯林群众于法院外的走廊上席地而坐,集�"为今日的重要判决祈祷及阅读可兰经。
该�"盟是�"�80个穆斯林非�"�府组织所组成,主要目的是捍卫回教的宪法地位。�"盟成�'�也在法庭外派�'传单,�'�吁�"�持者冷静接受法庭判决,保持秩序与�'�平。现场也有数名制服警察维持秩序。
祈祷的群众不断诵读“除了阿拉没有其他的真神”,负责人则不时为群众报�'�法庭内的进展。在获知法庭裁决后,“伟大的上苍”口号顿时�"�彻法庭走廊,一些穆斯林�"�至热泪盈眶。
标杆性判决,影�"�深远
丽娜�"案是�'国司法上重要的标杆判决,或将影�"�其他�"�信宗教、争议性宪法课题、争尸案件的�"果。目前至�'有5个有关�"�信宗教的案件仍在审讯中。
丽娜�"的穆斯林原名是阿兹丽娜再兰尼(Azlina Jailani),她是在1998年�"�信基督教并嫁给一名基督教�'。然而,1976年�'事婚姻法令禁止她在�'事法下,注册其婚姻。
经过数次的�"�请后,国�'登记局终于批准丽娜�"更�"�名字。不过,尽管她已宣�"是一名基督教�',但是其大马卡依然注明信仰是回教。
国�'登记局已经�'绝她更�"�宗教信仰的�"�请,并坚持要丽娜佐获得回教法庭的批准,才能证明已脱离回教。
接着,丽娜佐�'高庭�"�请推翻国�'登记局的决定,但是失败,高庭指有关案件只能�"�回教法庭裁决。接着她把此案件带入上诉庭,但是上诉庭依然�'绝审理。
一直到去年4月13日,以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为首的�"邦法院三司认为,此案牵涉重要的公众利益课题,因此一致批准丽娜�"的上诉�"�请。
〖请点击观看现场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