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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和回教党的“回教国版本”<br>影响大马下一代的走向和命运

酝酿中的50周年国庆融洽气氛被副首相纳吉在2007年7月17日发表的言论炸碎了。纳吉说:“马来西亚是回教国,而且从来就不是世俗国”。其言论所引起的效应,丝毫不逊色于2001年9月29日当天,前首相马哈迪单方面宣布大马是回教国时所引起的轰动。

“可是,关于回教国的争论,过去只有巫统和回教党在进行。普遍上非回教徒对此争议的声音很弱,对回教国的主张仅本能式的觉得‘可怕’、我们都不了解,也拒绝去进一步了解,巫统和回教党的回教国概念。实际上,国家未来究竟要采用谁的‘回教国版本’,必然将影响我们下一代的走向和命运。”

这是绝少数对国内回教政治有深入研究的华人学者陈中和所发出提醒和呼吁。他是于今晚在假隆雪华堂举办的“谁的回教国?”--《马来西亚伊斯兰政党政治:巫统和伊斯兰党之比较》新书讲评会上主讲时作出上述表示。

该讲评会是由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WAMI)与策略资讯研究中心(SIRD)联办。新纪元学院族群研究中心主任郑文泉博士和马来亚大学区域整合研究硕士刘镇东担任讲评人,主持人为曾剑鸣。

大马是“回教国”说法渊源何自?

大马独立时从未出现回教国的争论,为何到了2001年9月29日,当前首相马哈迪宣布大马是回教国时,该议题的讨论才热烈起来?大马是“回教国”的说法渊源何自?默罕莫德创立回教的时代就有“回教国”概念了吗?前述种种议题都和大马独立前,后的政治权力斗争相关,陈中和(右图)为观众进行了扼要的讲解。

他说:“由Lord Reid领导的7人委员会在独立前草拟联邦宪法时,原本并没有将回教定为马来亚的国教或联邦的宗教(Religion of the Federation)。后来因采纳了巴基斯坦法官阿都哈密的建议,才将回教定为国教。”

“当时苏丹们基于列回教为国教将剥夺苏丹硕果仅存的权力而提出反对,主要是巫统在坚持列回教为国教,因为那是保护马来人权益的配套之一。联邦宪法第160条之2对马来人作了以下界定:即马来人必须具备(1)信奉回教;(2)以马来语为第一用语;(3)遵从传统马来习俗(adat);这三大特征,缺一不可。”

“制定上述宪法条文的前提是保障当时作为弱势族群的马来人的特权,而该特权的合理性来自马来政权的延续。因此,唯有将回教纳入宪法,才能保障马来人特权。意味著,将回教列为国教是必要的配套。当时巴基斯坦法官阿都哈密以巴基斯坦为例,建议在宪法上将回教列为国教,并不影响马来亚作为世俗国的本质。而东姑阿都拉曼也至少强调了6次,该举措将不影响马来亚的世俗国本质。”

陈中和也指出,1300多年前的默罕莫德时代并不存在“回教国”概念,那是19世纪西方产生了“国家”概念后,才由中东回教学者于该世纪末提出“回教国”概念。他说:“Maududi(1903-1979)为巴基斯坦建立回教国而努力时,定下了21项回教国原则,成为后来各穆斯林国家建立回教国的指标。”

他还表示,除了回教刑法里头的固定法(hukum hudud或称为刑事法),一切以参照《可兰经》和《圣训》(Sunnah)为基准的回教法(Syariah)并没太大的争议,也大体上不抵触当代西方人权的观念。1993年,执政吉兰丹的回教党在州议会通过了固定法,具许多违反人权的内容;如偷窃的罪行得砍手、抢劫者被钉十字架处死、叛教者被抛石至死、通奸者处死等等。

他说:“对固定法的争议和差异也反映在巫统和回教党身上,并且促成两党的不同的‘回教国版本’。”

他也指出,巫统从1999年大选惨败后(只获得40%马来票),才祭出回教国牌,是因为马来族群牌已失效,才不得不推出回教国,作为新的马来人认同。最后他提醒道:“回教党的实政重点是贯彻《可兰经》和《圣训》的原则,他们也反独裁,反专制,只要不违反教义。”

刘镇东:回教党并非铁板一块

讲评人马来亚大学区域整合研究硕士刘镇东(左图)认为,911发生后,发觉西方世界对回教文明和国家的认识是单元的。他提醒道:“我们在认识回教党和回教政治时,也应避免犯上类似的错误,而应了解到回教党内也有不同的声音,回教政治世界的论述也是多元的。因此,越来越多非回教徒投入理解回教政治是有意义的。”

刘镇东举例道:“回教党于2003年公布的回教国宣言,和一份后来修正过却未公布的宣言具有天渊之别,后者完全不提固定法(Hukum Hudud)的实施,并且主张渐进式的国家改革,说明了党内对回教国及回教法课题,存在著两股不同的声音。”

他非常认同作者陈中和在其著述结论中的一段话,并认为那是对华社或非穆斯林社会的重要提醒,该结论提到:“虽伊斯兰化理念对立的双方(指巫统和回教党)皆出现不少观念上的矛盾和执行面的偏差,却皆极少出现暴力和非理性的动作与诉求:皆因双方皆认知到维持社会稳定与和平才是伊斯兰化的第一要务。因此,巫统并没有透过官方威权来解散伊斯兰党(指回教党),伊斯兰党也没有采取武力的抗争。总而言之,巫统和伊斯兰党的伊斯兰化理念和政策对伊斯兰价值的推展而言,仍然是正面大于负面的… … ”

刘镇东表示:“回教党和民主化是有关系的。在1955年的第一次全国普选中,回教党是世界上第一个参与民主选举,并且执政二州的回教政党。回教党通过民主选举赢得地方政权,可缓和极端的回教主义。我担忧的倒是巫统若在选举制度上排挤回教党,将之边缘化,只会将回教党推向更极端的路线。回教政治的危险在于比道德至上,而不比政绩。这样会造成基层相信《可兰经》远比联邦宪法重要。”

郑文泉:排他性促成华人不愿了解

另一讲评人郑文泉(右图)则认为大马回教社会拒绝了解他族的普遍心态难免促成华人不愿了解回教政治,他说:“在一些国家,国家宗教的意义在于它能将和其他宗教文明所共享的价值抽取出来,作为全国实践的对象,如信赖、忠诚等价值。可是多数大马的宗教司却只深谙回教,对回教之外的事务如国家治理、外交、其他族群的宗教、语言、文化等,则一窍不通。”他认为若回教党政教不分,而且让这些宗教司来治理国家,恐怕会酿成大灾难。

由于上述理由,他指出:“如果巫统主张的回教国是政教分离的,仅要求将一些回教和其他宗教共有的普世价值贯测在行政等层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巫统是对的,大马已经是回教国了。另一方面,回教党的回教国版本或许是主张回到先知时代的教义和制度。这样看来,回教党的版本反而是跟不上时代了。”

陈中和:巫统回教国包装弄假成真

不过,陈中和对巫统版本的回教国是否比回教党版本的回教国是否更能被人民接受存疑,他表示:“回教党的理想是用回教法取代联邦宪法,可是巫统以大量回教色彩和体制包装的回教国,已弄假成真了。例如大马的清真寺比例,是全世界最高的,近来频频威胁到民事法庭权限的宪法121(1A)条文的贯测(该条文规定凡牵涉回教徒的民事案必得交由回教法庭处理,民事法庭无权干涉),更显示出巫统不断的否定建国原则,我们不能等闲视之。”

现场观众踊跃参与了该讲评会的讨论,联办单位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主席黄进发即提出,为何不能促成回教式的民主?这样性质的回教国,其实更重视国家是否更民主,而非是否更回教。《当今大马》中文版编辑杨凯斌也提出数项未来回教政治的挑战,例如西方式民主如何在这“回教国”调整和扎根?回教党赢了就能让国家走中庸路线吗?系统化了的回教礼俗,称呼方式、族群边界划分将对国内政治造成何种影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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