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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州政府展延毁猪行动<br>明日大限延至10月4日
Sep 20, 2007 6:53 PM
更新: Jan 29, 2008 10:21 AM

马六甲州政府今日宣布,延长巴也明光新村、武吉旺、民乐新村和伦当的猪农出猪期限13天至10月4日。

根据《马新社》报道,联邦直辖区部副部长兼马日丹那国会议员阿布瑟曼(左图)表示,州政府原本给予猪农18天期限,即最迟在明日(9月21日)必须运出9万7241头生猪,但是有关目标至今仍未能达成。

阿布瑟曼也是甲州出猪监督委员会主席,他在主持该委员会的会议后披露,从9月4日至昨天为止,猪农只运出了2万3千824头生猪。

但是,他拒绝透露上述生猪被运出的地点。

只许巴也明光养4万8千头猪

他继称,在州政府延长出猪期限后,猪农已经同意自行关闭在民乐新村、武吉旺和伦当的养猪场。

“在这(10月4日)之后,我们(州政府)要确保只有被允许养猪的巴也明光新村,只剩下4万8千头生猪。”

甲州政府在今年9月4日展开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毁猪行动,出动逾千军警执法人员欲摧毁州内90家养猪场。结果此举导致猪农全家不分妇孺老少,筑起人墙阻挡铲泥机,并与执法人员对峙超过9个小时,双方甚至一度陷入剑拔弩张的局面。

最终在副首相纳吉的插手之下,州政府才与甲州马华议员达致暂缓毁猪协议,但条件是猪农必须在17天内(9月21日,本周五前),将州内的近15万头猪只骤减至4万8千头。另外,巴也明光以外的25家养猪场也必须自动关闭,州政府将以征用土地的方式赔偿猪农。

限期之后将不再“宽待”猪农

阿布瑟曼指出,根据时间表,民乐新村必须在明日关闭5家养猪场,其中涉及3千零7头生猪。

另外5家在民乐新村、武吉旺和伦当的养猪场必须在9月30日关闭,其中涉及1万2千230头生猪。其余15家在民乐新村和武吉旺的养猪场,则最迟必须在10月4日前关闭,这些养猪场共有2万2千576头生猪。

他表示,州政府将继续监督,确保所有养猪场将在期限内关闭。

他警告说,如果有关方面没有如期关闭养猪场的话,州政府将不再宽待猪农,并采取严厉的行动。

警告违建污染环境者将受对付

他也警告巴也明光的养猪场,如果违例建造和污染环境及臭味远播的话,也会受到对付。

“至于那些肮脏的养猪场或没有根据法律,有关当局将在9月21日后,根据本身的权限随时采取适当的行动。”

他表示,代表猪农的马六甲州马华代表,必须确保猪农落实承诺,即关闭武吉旺、民乐新村和伦当的养猪场,并且只在巴也明光饲养4万8千头生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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