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律师公会已取消星期天(9日)的“人权自由行”游行活动,然而至少有15名律师坚持发动游行,以传达一项讯息—就算无法取得警察准证,人民依然拥有和平集会的权利。
这批律师自称为“律师支持集会权利”(Lawyers for Freedom of Assembly),他们寄表一则电邮表示,“律师公会已经取消12月9日的“人权自由行”,我们认为那是一项错误”。
他们计划在星期天早上7时30分开始,从吉隆坡市中心的国企十合百货购物中心(Sogo)游行至中央艺术坊,届时也将召开一场记者会。
旨捍卫集会权利,不涉政治
其中一名坚持举行游行的律师苏仁德兰(N Surendran)告诉《当今大马》,他们是在律师公会决定取消 “人权自由行” 后,决定自行展开游行,目前正在号召其他的律师加入他们的行列。
“我们认为律师公会是因为当局的不合理压力而取消游行,我们要带出一项讯息,即马来西亚人民拥有和平集会的权利。”
他强调,游行只是为了捍卫和平集会的权利,并不带有任何的政治因素。
“我们预料当局将指我们被反对党影响,我们否认这种指责,这次的活动完全由律师们自发举办。”
向警方申请准证等于否决权利
经过上个月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BERSIH,简称公选盟)和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所号召的两场万人大集会后,政府已发出警告将严厉对付举与参与办集会的人士。
苏仁德兰也表示,主办者不会向警方申请集会准证。
“我们认为申请准证等于是否决了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赋予的集会权利。”
他也希望公众能参与游行,履行和平集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