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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阿都拉昔不应该延任的理由<br>干净公平选举联盟反修宪备忘录

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今日向朝野国会议员提呈备忘录,列出10大反对理由,抗议政府匆忙修宪以便延长选举委员会主席阿都拉昔任期多一年的行动。

公选盟在一份题为“向‘挽救拉昔’修宪说不”的备忘录中,促请国会包括最高元首、上下议院一起反对修改联邦宪法第114条文,即把选委会主席的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6岁。

2001年开始出任选委会主席的阿都拉昔,原本将在今年12月31日年满65岁而必须卸任,但是政府却在11月30日向国会下议院提呈《宪法修订法案》,修改联邦宪法第114条文,把选委会主席的退休年龄,从65岁延长至66岁。

国会今日在反对党的离席抗议下,全体一致通过这项修订法案。按照法案提呈顺序,这项法案原本排在其他法案之后,但是政府却提前提呈给国会。

公选盟曾批评政府之所以赶忙在本季国会通过这项法案,目的是为了赶在阿都拉昔于12月31日退休之前延长其任期,好让这名偏向执政党的主席能带领选委会举办下一届的全国大选。

在任期间充斥选举舞弊事件

公选盟在备忘录中强调,在阿都拉昔单任内,不停发生选举舞弊与操纵事件,因此他不配担任此职,必须立即下台。

公选盟表示,它原则上并非反对延长选委会成员的任期至66岁,但是政府却急匆匆修宪,以便“走后门”为即将在12月31日年届65岁而强制性退休的阿都拉昔得以继续延任。

任期或被延长至2009年6月

一旦修宪获得通过,阿都拉昔的任期将可能被延长至2009年6月(包括另外6个月的延长任期),而来届全国大选将在2009年4月前举行。

有关备忘录列出至少10个阿都拉昔不该延任的理由:

1)不干净的选民册,充斥着各种逝世者、非公民、重覆性登记和未成年者,导致幽灵选民成为选举成绩的关键。

2)在沙巴立卡斯(Likas)州议席补选后,政府修改选举法令,以便选民册的合法性不能成为日后挑战选举成绩的基础。此举无形中令选委会的所作所为受到保护。阿都拉昔更於2007年12月4日批评法官莫哈末卡米尔,指有关法官因为“不满意一些事情”所以才做出不利政府的判决。

3)有关方面从不同选区搬移选民,以便确保执政党获得胜利。

4)自2002年,搬迁或移植选民的问题不停发生。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的怡保西区国会选区,在短短3个月内激增了8千463个选民。

5)今年4月28日的依约补选,出现许多违例和欺诈手段,包括50名已逝者的名字出现在选民册,其中12名马来选民从坟墓爬出来投票、3名华裔选民遭盗用身份投票、23名没有大马卡的选民获准投票、选民册有32名年介100至132岁的选民。

6)2004年大选使用3种不同选民册,导致至少雪州17个国会选区和吉隆坡3个国会选区出现混乱。选委会非法延长一些选区的投票时间多两个小时。至今没有官员因为选举混乱而受罚。

7)2004年大选的初步成绩,显示瓜拉登嘉楼共有98%选民领取国会选票,但是却有1万254张选票没有归还。阿都拉昔解释说,这些选民喜欢收集选票。最终宪报上公布的成绩却显示投票率减低至84%,失踪的选票只有240张,至今当局没有对此作出解释。

8)往年的选举发生许多失踪选票的问题,其中红土坎在1990年至2004年的4届大选的失踪选票高居榜首,从1982年的2千763张增加至1999年的8千176张。一旦这些失踪选票突然出现在其他选区,将可能改变该选区的选举结果。

9)选区重新划分违背一人一票的基本原则。

10)由于阿都拉昔缺乏道德勇气和独立性的基本素质,没有依据宪法和为国家民主的利益,因此不配担任选委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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