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抢眼
最话题
最新鲜
阅读更多相关内容
mk-logo
新闻
裁决兴权会五人扣留合法<br>高庭驳回人身保护令申请
Feb 26, 2008 12:26 PM
更新: Feb 27, 2008 8:18 AM

hindraf isa detainees 141207 updated 吉隆坡高庭今日驳回5名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Hindraf,简称兴权会)领袖的人身保护令申请,并裁决国安部长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直接扣留他们两年是合法的。

5名兴权会领袖之前在宣誓书中表示,国安部直接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签发2年的扣留令,已经越过内安法令第73条文,因此有关扣留是违宪、非法与无效的。

但是,高庭司法专员再纳阿兹曼(Zainal Azman Abdul Aziz)今早却裁决说,1960年内安法令第73条文及第8(1)条文属于独立条款,两者可以分开援引使用。

再纳阿兹曼表示,国安部长发出扣留令符合所有程序和条件,因此有关扣留是合法的。

他表示,法庭是研究过双方入禀的宣誓书,包括国安部长提呈的宣誓书后,认为当局并没有违反任何条例。

再纳阿兹曼以过往案例表示,国安部长有权援引内安法令第8条文直接扣留他人。

政府是在去年12月13日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扣留5名兴权会领袖包括该会法律顾问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玛诺卡兰(M Manoharan)和组织秘书瓦山达古玛(T Vasanthakumar)。

玛诺卡兰无法获自由身竞选

这5名被扣留者都是警方在11月25日取得庭令禁止参与兴权会万人大集会的主要召集人。

兴权会是在11月25日号召3万名印裔出席在吉隆坡安邦路举行的大集会,试图向英国最高专员署提呈请愿书,要求英女皇御准委任皇家律师,免费为在150年前受英殖民地政府剥削的印裔先辈申冤,索取4兆美元的赔偿。

不过警方却拒绝发出准证给有关的大集会,更不断发射水炮和催泪弹来驱散集会群众。

他们早前入禀宣誓书认为,第73条文要求警方先扣留被捕者不超过60天,进行盘问与调查,并让被捕者针对控状自我辩护,之后再由警方向国安部长建议是否要继续签发2年的扣留令。

因此,国安部长直接援引第8(1)条文将被捕者扣留在扣留营内长达两年,等于是剥夺了被捕者自我辩护的权利,违反联邦宪法第5(1)条文所保障的人身自由。

随着高庭今日做出裁决,这5名兴权会领袖无法恢复自由身,尤其是之前通过妻子提名参与本届大选的玛诺卡兰,无法以自由身亲自竞选拉票。玛诺卡兰是在民主行动党的旗帜下,提名成为哥打阿南莎州议席候选人,对垒民政党的原任州议员庄秀春。

卡巴星:将向联邦法院上诉

现场大约300名兴权会支持者听闻判决后失望不已,并且纷纷高呼兴权会万岁和人民权力万岁等口号。

5名兴权会领袖的代表律师卡巴星和儿子哥宾星向兴权会支持者表示,他们将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哥宾星表示,他们尊重却不满意法庭的判决,并誓言将为公正斗争到底。

判决突显司法改革当务之急

另一方面,针对法庭驳回人身保护令申请,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全国妇女组宣传主任黄洁冰和社会主义党筹委会主席纳西尔哈欣对有关判决感到极度失望。

西华拉沙表示,国阵不但拒绝聆听印裔社群的心声,更选择动用内安法令加以镇压,显示国阵无法保护印裔的权益和消除该族群的贫穷问题。

也是前内安法令扣留者的纳西尔哈欣则谴责内安法令违反人权,在未经过审讯就把无辜者扣留。

“没有人可以在未经审讯下被扣留,应该获得机会在公开法庭上受审。”

黄洁冰批评说,高庭的判决突显国阵执政下的司法公正问题。

她指出,林甘影片丑闻已经揭露司法的腐败,而改革司法界是所有国民的当务之急。

A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