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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出现不明来历的传单<br>声称难通过跳槽撤换首相

secret govt documentation 160508 01 国会今日出现一张不明来历的传单,仔细讲解国家元首没有权力撤换首相、失去三分之二议席不影响立法程序和反跳槽法令等事项,相信是为了反驳目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国阵议员被拉拢跳槽的传言。

这份只有一页长,以英文书写的传单,没有注明作者或信笺头,於今早突然被人置放在国会媒体室。据悉,许多国会议员的国会信箱也收到相同的传单。

从内容来看,有关传单相信是针对国阵议员被拉拢跳槽的课题而来,因为它谈及只有国会下议院有权利投首相不信任票以便撤换首相,同时传单也提到跳槽问题,指政府有权力制定紧急法令遏制跳槽风。

蔡添强:国阵图稳定人心

人民公正党宣传主任蔡添强接受《当今大马》询问时表示,他也有收到这份不明来历的传单,并且相信这是国阵内部试图“稳定人心”的做法。

“国阵内部担心有人可以撤换政府,因此他们要根据本身的法律诠释来反驳这是做不到的。主要是要解释跳槽、变天或撤换首相是不可能的。”

“这显示,他们对于内部的团结有很大的忧虑。这是一种稳定人心的做法。”

纳吉:首相不能被撤换

记者较后於一场在国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副首相纳吉出示这张不明来历传单,并告知其内容,后者看起来对此感到惊奇。

他随后表示,“首相不可能遭到撤换,这是宪法条文。所有事情都必须遵循宪法条文”。

受询及政府是否能制定紧急法令来实行反跳槽法令时,他则回应,“我不知道,现在并没有反跳槽法令。我不知道这是否能在紧急法令下实行”。

只有下议院可投不信任票

secret govt documentation 160508 03 这份传单表示,根据宪法第43(5)条文,国家元首没有权力撤换首相,除非首相失去下议院的信任。在这种情况下,首相可以选择呈辞或劝告国家元首解散国会和举行大选。

不过,根据第40(2)(b)条文,国家元首有权力拒绝解散国会,在这情况下,国家元首必须委任一名陛下认为可能获得下议院信任者成为首相。

“如果首相能够重新凝聚其支持者,并且获得多数人支持,那么他有资格再次受委。国家元首有一定的权力决定,最适合获得下议院信任的人选。”

“除非下议院撤换首相,否则国家元首没有权利开除首相。”

传单表示,一旦国会解散之后,卸任的首相将成为看守政府的首相,虽然这没有在宪法阐明,但是这是共和联邦国家的传统做法。

国阵并非首次失多数议席

针对目前国阵失去三分之二多数议席,这份传单表示,这不会影响立法程序或通过财政预算案。

“这并非联盟或国阵第一次无法获得三分之二议席。在1969年,联盟无法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也无法得到超过三分之二议席。敦拉萨依然从1971年2月20日领导国家至1974年选举。”

可制定紧急法令制止跳槽

secret govt documentation 160508 02 针对反跳槽法令的问题,有关传单引述1994年最高法院裁决,吉兰丹州的反跳槽法令抵触联邦宪法第10(1)(c)所赋予的集会自由。当局必须修改宪法第(2)(c)条文禁止跳槽,但是根据目前的政治局势,却难以获得三分之二多数票支持修宪。

因此,传单指出,当局可以考虑制定紧急法令,任何议员退党或遭革除出党后,有关议席将悬空及举行补选;抑或禁止跳槽者在未来5年内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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