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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决定不起诉4名�"�女在皇冠城风波中企图谋杀警�'�,但是投诉遭警方滥权殴�"的修车技工曾俊豪(左图右者),却在“鲁莽驾驶”的罪名下被提控上庭。
其余被指企图谋杀警�'�的3名�"�女在今天保释期届满后,警方决定不提控�'�释�"�他们。
曾俊豪的保释期原本在明天6月11日才届满,另外同车的3名�"�女即陈�'明、曾慧敏及石�"��'�的保释期则在今天到期,他们一早已经前往加影警察局办理手续。
颜炳寿:曾俊豪不认罪其代表律师兼马�'总团法律局主任颜炳寿受询时指出,曾俊豪是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条文下被控。
“�'的�"事人�'�诉�',他将不会认罪,�'们会尝试�"�请保释。”
曾俊豪将争取今午被提控上加影推事庭。一旦罪名成立,他将面对5千至1万5千令吉之间的罚款,或最高�'禁5年,或两者兼施。另外,他的驾驶执照也会被吊�"�至�'2年。
曾俊豪不认罪,同时以3千交保候审。该审讯将在8月7日开始。
警方将安�'认人程序曾俊豪成为这起事件�"�一被控者,事�'�"晚同车的另外三名�"�女,陈�'明(31岁)、曾慧敏(21岁)及石�"��'�(21岁)则获得不起诉释�"�。
另外,�'�对他们指遭警方殴�"的报案,陈�'明在接受《�"今大马》�"�访时表示,警方未来将安�'他们4位进行认人程序,惟日期尚未确定。
不满警方未录数证人口供颜炳寿说,他今天陪同曾俊豪到加影警区总部协助调查,才被�'�知其�"事人将在今天被提控上庭。
“警方坚持要提控�'的�"事人,虽然�'们不满警方的调查有疏漏,因为数名重要证人的口供仍未录取。”
颜炳寿投诉�",警方仍尚未�'事�'�"晚在曾俊豪车子前、后的车主录取口供,“这些车主都愿意�'警方录口供。�'们已通知警方,希望他们暂�"提控。”

上述4人是在5月27日晚上的皇冠城封路风波中遭警方拦截,�"时镇暴队成�'�团团围�"�他们所共乘的汽车,并粗暴地将他们强拉下车及全数逮捕。
该车司机曾俊豪在逮捕过程中投诉遭到警方殴�",导致牙齿脱落,鼻子流血,随后被送入加影医院。不过根据现场警方表示,这些人是因为鲁莽驾驶,企图冲�'�警�'�受伤,所以才遭到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