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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纪元雪邦校地争议再延烧<br>董事部否认签署不合理合约
Jun 27, 2008 7:05 PM
更新: 11:44 AM

新纪元学院雪邦校地争议再延烧!继日前新纪元学院14名主管发表联署文告呼吁公开讨论雪邦校地的问题,以及该院柯嘉逊院长所提出的城市大学概念后,董教总 教育中心董事部,基于还有人继续做出不符合事实的武断指责,今日特地发布长达三页文告澄清雪邦校地规划过程的来龙去脉,以正视听。

否认接受雪邦校地新合约草案

文告否认董教总教育中心已经接受雪邦校地2008年新合约草案,并非议一小撮另有议程的人士却喋喋不休,不设法了解事实,企图误导社会大众,使社会大众以 为董教总教育中心已经接受该合约草案,或是已经签署如此不能接受的合约,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违背了知识分子的行为规范。

质疑柯嘉逊一个月就改变立场

针对柯嘉逊院长“情况变了,说法也跟着变”的说法,董教总教育中心也质问柯嘉逊如果早就发现雪邦地段不适合,为什么还要在今年3月出版《新纪元学院建校十 年纪念专辑(1998-2008)》的“第三篇: 理念的坚持”部分,从第66页至第73页,登载了雪邦新校园的构想图和校园蓝图;以及在向高等教育部提呈的《新纪元学院要求被邀请申请升格为大学的申请 书》中,表示有意将新纪元大学建在雪邦地段。

文告强调,为了庆祝建校十年,新纪元学院行政部制作了一个DVD光碟,其中也介绍了雪邦新校园的建设规划,并在新纪元学院6月8日晚宴上播放了该片光碟。

“还没过一个月,柯嘉逊院长忽然说,雪邦地段根本不适合建新纪元学院的新校园,这不是在开高教部和社会大众的玩笑吗?”

批新闻报道柯嘉逊意见书臆想

文告指出,如果柯嘉逊院长是最近才有这个想法,大可设法与理事会和董事部沟通,不必以大批判的形式来抹黑董事部,以高压手段企图迫使董事部宣布放弃该地段。事实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早于6月13日前就决定, 如对方不接受所提出的修改,就不签署合约。

文告强调,显然,6月13日某新闻报导和6月14日柯嘉逊院长似乎是抄自该新闻报导的意见书都是不符合事实的,都是根据臆想而写成的。

“新纪元学院的发展是不能根据臆想来规划的。否则,如何对得起热爱华教的广大群众呢? ”

四前领导人建议两周冷静期

另一方面,根据《中国报》报道,4名董教总前领导人今日决定,出面协调新纪元学院风波防止持续恶化,并且提出4项建议,包括设下“冷静期”和遴选“协调小组”,以便这场风波获得圆满解决。

董总前主席胡万铎今天在怡保举行新闻发布会,代表教总前主席沈慕羽、教总现任顾问陆庭谕和董总前主席郭全强联合文告,提出4项建议如下:

1)立即进行冷却期,所有涉及各造、华教团体、华教人士及社会人士,立即停止对该项争议发表任何意见。

2)将冷却期定为两个星期,由6月29日至7月12日,在冷却期内,将由我们进行遴选一个“调解小组”,尽可能在冷却期间进行及完成调解工作及达致解决方案。

3)深切了解新闻媒体报导和评论的权利,但为了民族教育大业,我们恳切吁请华文新闻媒体,特别是华文日报,能配合我们的大前提,为整个华教前途而牺牲两个 星期的“新闻自由”,在我们的冷却期间,不采访、不刊登、不评论任何有关新纪元学院风波的新闻,有关“调解小组”的必要资讯例外。

4)有信心涉及风波各造及全体华教人士会响应我们的呼吁,给我们最大的合作与配合,协助我们及时完成任务。我们更希望全体华文新闻媒体,在两个星期后再报导有关新纪元学院风波的新闻时,将是新纪元学院风波获得圆满解决的新闻。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文告全文如下:

由于在新纪元学院雪邦校地问题,还有人继续做出不符合事实的武断指责,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特发布以下声明,以正视听。

1. 2000年7月14日,雪邦太子城(Pantai Sepang Putra) 的发展商Vintage Heights Sdn Bhd 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签署了发展新纪元学院雪邦新校园的合约。

2. 雪邦新校园规划工作筹备小组(组员包括柯嘉逊院长)于2001年完成了,也公布了百亩校园的整体规划,包括将设立的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宿舍生人数、教职 员人数等。因此,如果没有查问清楚,就胡乱指责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 有限公司董事部没有规划学院的发展,那是无知的表现。

3. 由于受到某些政治因素,原定于2001年8月举行的“新纪元学院校园第一期发展蓝图推展礼”被无限期展延。然而,新校园的筹划工作仍有进行,虽然进展缓慢。2003年,筹备小组解散后,有关工程的董总协调员为莫泰熙,新纪元学院协调员则是柯嘉逊院长。

4. 2004年4月,雪邦新校园整体规划获得雪邦市议会批准,即在该100英亩地段设立一所学院。6月27日举行第一期建设工程动土典礼,出席的华教人士众多。

7月聘请一位工程协调员来负责该项工程的进展。10月完成第一期之打地基工

程招标工作。鉴于建筑图测仍未获得有关当局批准,以及捐地合约已过期失效,打地基工程被迫无限期展延。身为新纪元学院的工程协调员,对这些事实,应该不会不清楚吧?

5. 2004年9月,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设立“新纪元学院雪邦校园建委会”,成员包括柯嘉逊院长。虽然接下来曾与发展商进行洽商,但没有任何进展。

6. 2005年10月,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决定在其他地区物色地段以作为新校园之用。11月,叶新田、柯嘉逊、沈德和、邹寿汉、谭志江、 郑清同及一位土地买卖中间人视察在士毛月郊区的一块50英亩地段。12月的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会议议决,另觅新校地作为新纪元学院的 第二校园。之后,一位执行董事愿意出资买下该地段赠送给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可惜,由于某些因素,该地段被一位早先有意购买的人士买去。

7. 2006年1月,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议决,向丰隆集团表示放弃雪邦地段。之后,董事部成员还视察了靠近Nilai一块约20英亩的园丘地

段,但发现该地段不适合作为新纪元学院未来的校园。

8. 在得到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有意放弃雪邦地段的消息后,有关发展商在丰隆集团多次的洽商后,建议分期发展,每完成一个阶段,就将该期地契割名 给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2006年6月,柯嘉逊院长、郑清同主任与饶仁毅律师与对方代表洽谈合约事宜。之后,经过多次洽谈,到了2006年 12月下旬,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才收到对方律师所拟的合约草案。

9. 在研究了合约草案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于2007年初提出了多项的反建议,与对方进行合约内容的谈商。对方律师之后又传送一份经过他修改 的合约草案。再详细研究后,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还是不满意,再提出多项反建议,展开了新一轮的谈判。

10. 丰隆集团为了加速合约谈商的进度,于2008年2月19日安排了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备忘录规定,必须在三个月内签订正式的合约。5月9日,对方律师传来一份新的合约草案。5月15日,柯嘉逊院长将他对新合约草案的意见传给饶仁毅律师。饶律师在5月21日与对方律师的会议上将柯院长的意见以及董事部的意见都传达给对方律师。对方律师接受所提出的一些修改意见,但对某些条文,不肯接受修改。

11. 新的合约草案删除或修改了2000年旧合约的一些苛刻条文。举个例子,2000年旧合约的2(h)条规定“新纪元学院的所有收入,不论是来自那里,只能用 于发展雪邦新校园”,这意味着新纪元学院的收入分文不能用在发展加影的现有校园。2008年合约草案则规定“在15年内,新纪元学院从雪邦新校园所得到的 收入只能用于发展雪邦新校园”。2000年旧合约2(j) 条中规定,第一期工程需耗资不少于二千万令吉。2008年新合约草案则规定“不少于六百万令吉”。很清楚,2000年旧合约的这项两条文可说是极为苛刻。 为什么柯嘉逊院长当时会接受这样苛刻的合约呢?幸亏,工程受到阻碍而不能开展。

12. 2008年新合约草案与2000年旧合约比较,在条件方面已有很大的改善。不过,2008年新合约草案仍然有一些不能接受的条文。这也是为什么会继续洽 谈,而直到现在合约条文还没有达致共识,以至没有签署合约。事实上,执行董事部已在6月6日的会议上议决,如对方不接受所提出的修改,将不再洽谈。6 月9日,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致函丰隆集团主席丹斯里郭令灿, 表示如对方不接受所提出的修改,就不会签署合约。一小撮另有议程的人士却喋喋不休,不设法了解事实,企图误导社会大众,使社会大众以为董教总教育中心(非 营利)有限公司已经接受该合约草案,或是已经签署如此不能接受的合约,都是不道德的行为,违背了知识分子的行为规范。

13. 柯嘉逊院长于2007年12月向高等教育部提呈的《新纪元学院要求被邀请申请升格为大学的申请书》中,明确表示有意将新纪元大学建在雪邦100英亩土地上。

14. 最近,新纪元学院庆祝建校十年,于今年3月出版了《新纪元学院建校十年纪念专辑(1998-2008)》。该专辑在“第三篇: 理念的坚持”部分,从第66页至第73页,登载了雪邦新校园的构想图和校园蓝图。

15. 为了庆祝建校十年,新纪元学院行政部制作了一个DVD光碟,其中也介绍了雪邦新校园的建设规划。新纪元学院6月8日晚宴上播放了该片光碟。

16. 还没过一个月,柯嘉逊院长忽然说,雪邦地段根本不适合建新纪元学院的新校园,这不是在开高教部和社会大众的玩笑吗?

17. 柯嘉逊院长说情况变了,说法也跟着变。柯院长现在说,“雪邦是个偏远且孤立的地区。期望行政人员迁到雪邦校园,或许不成问题;可是学术人员,尤其是兼职讲 师和学生,若全部都要迁到雪邦,恐怕又是难题。”难道雪邦当初不偏僻,现在变得偏僻了?另外,新纪元学院的雪邦新校园规划有要求全部讲师和学生都迁到雪邦 吗?

18. 柯嘉逊院长如果早就发现雪邦地段不适合,为什么还要出版上述《新纪元学院建校十年纪念专辑(1998-2008)》,以及制作上述光碟呢?什么还要在向高等教育部提呈的《新纪元学院要求被邀请申请升格为大学的申请书》中,表示有意将新纪元大学建在雪邦地段呢?

19. 如果柯嘉逊院长是最近才有这个想法,大可设法与理事会和董事部沟通,不必以大批判的形式来抹黑董事部,以高压手段企图迫使董事部宣布放弃该地段。如上所 述,事实上,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早于6月13日前就决定, 如对方不接受所提出的修改,就不签署合约。

20. 显然,6月13日某新闻报导和6月14日柯嘉逊院长似乎是抄自该新闻报导的意见书都是不符合事实的,都是根据臆想而写成的。新纪元学院的发展是不能根据臆想来规划的。否则,如何对得起热爱华教的广大群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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