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正党实权领袖安华今午突然遭到警方援引肛交罪名逮捕,内政副部长旺法立(Wan Farid Wan Salleh,右图)声称,警方是因为担心安华来不及录取口供,所以才会先下手为强,半路拦截他。
此外,其他国阵领袖在受询时也异口同声认为,警方的逮捕行动符合法律,安华应该配合警方的调查行动来证明本身的清白。
安华应从反贪局直接出发
旺法立今午在国会走廊受询时指出,安华在反贪污局录取口供后,应该根据程序直接到吉隆坡警察总部录取口供。
他接着表示,安华却选择折返住家,因此警方只好选择发动逮捕行动,避免安华无法在原定时间录取口供。
已获得逮捕令随时可行动
询及安华已经准备录取口供,警方为何急于采取行动时,他表示,既然警方已经获得逮捕令,因此他们有权随时展开逮捕行动。
他也表示,警方逮捕安华的时间,与传召录取口供的时间相差仅半小时,这并非是大问题。
拒评论是否重演98年事件
旺法立也拒绝评论,警方这次动用蒙面特警逮捕安华,是否意味着1998年“安华事件”重演。他指出,由于没有身在现场,因此并不清楚整个情况。
询及人民联盟不满警方这次的行动,他指出,他们永远都不会对政府的行动感到满意。
以下是其他国阵领袖的反应:
沙里尔沙末(贸消部长,巫统)
安华应该配合警方的调查来证明他的清白。
卡立诺丁( 高教部长,巫统)
逮捕行动是根据法律进行。当警方接获鸡奸案的报案书,他们必须展开调查。这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而民众不应过度反应。
警方已经要求他接受传召协助调查。不管如何,他都能通过法律途径伸张正义。
沙菲宜(国民团结、文化、艺术部长,巫统)
警方的行动是合理的,并且符合法治。就算涉及国会议员,或政治人物,没有人能够获得豁免。
这也能证明安华的鸡奸指控是否真实,避免民众产生混淆。他应该更早配合调查,但是不幸的是,他没有这么做。因此,警方必须依法行事,以确保调查行动能够继续进行。
廖中莱(卫生部长,马华)
警方只是依法行事,确保他们能够继续调查此案。这是一项负责任的行动,因此安华应该给予合作。人民应该明白,大家必须遵守法律,而警方已专业地执行任务。
没有人应该阻止警方执行任务,包括公正党支持者。警方有权逮捕他,因为警方已经给予安华足够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