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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2004大选开销超支两倍<br>林冠英轰选举委会毫不作声
Aug 12, 2008 2:15 PM
更新: 8:24 AM

lim guan eng 针对吉隆坡高庭勒令巫统必须为2004年大选竞选期间的竞选工具开销超支,偿还2亿1800万令吉给一家竞选品供应公司一事,民主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表示,国阵的大选开销已经远超过限制,因为2004年大选的开销总限制是9430万令吉。

国阵耗2亿超越9千万限制

elegant advisory barisan nasional posters in 2004 election 110808 林冠英发表文告指出,根据1954年大选法令的第19条文,每个国会选区最高不得超过20万令吉,州选区则不得超过10万令吉。

“巫统声称竞选开销应该是属于国阵,跟巫统没有关系。2004年共有219个国会议席及505个州议席在大选中竞逐,这表示竞选全部议席的国阵在大选中开 销不可超过9430万令吉,不然国阵的胜选是宣告无效。不管是国阵还是巫统为了竞选工具花费了2亿1800万令吉,更重要的是这项开销超出了法定开销的两 倍。”

法令规定超支应被取消资格

林冠英指出,在1954年大选法令之下的第27条文,超支开销需被地庭罚5000令吉,同时取消人民代议士的资格及剥夺投票权力。

“不过,违反此法律的次数始终多过被遵守的时候。”

他坦承,在被2008年大选取代之后,这件自2004年遗留下来的事件只能成为理论上探讨的问题。

践踏选票不可买卖民主精神

林冠英也批评选举委员会,对国阵2004年大选胜利的合法性无法采取行动,甚至没有提出质疑,不只自我践踏了本身所拟出的选举法,同时也践踏了投票是不可以买卖的民主精神。

在2004年3月举行的第11届全国大选中,巫统曾接收Elegant顾问公司(Elegant Advisory Sdn Bhd)提供的一批竞选品,包括海报、徽章、布条和帽子,但是该党过后却拒绝还钱。这家公司随后将此案带上吉隆坡高庭以讨回公道。

在巫统代表律师缺庭下,吉隆坡高庭助理主簿官阿末费查(Ahmad Faizadh)在上月17日,罕有地作出这项不利巫统的裁决,勒令巫统缴付惊人的2亿1800万令吉给Elegant顾问公司。

这也是我国法庭有史以来,法庭勒令我国最大执政党巫统缴付的最大笔款项。

不过,巫统财政阿都阿兹因(Abdul Azim Mohd Zabidi)已於7月24日在律师的代表下,申请搁置这项裁决,并辩称这家公司已经起诉错误的对象,因为国阵才是真正参选的政党。首相阿都拉也表示,巫统将会针对此案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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