峇东埔补选战情吃紧,朝野政党都竞相向自外坡选民提供交通津贴,以吸引他们回来投票。不过,这项举动有贿选之嫌,更触犯选举法令。
现有的选举法令禁止候选人与其代表在竞选期间派发金钱或物品给选民,若定罪可被取消竞选资格。
记者今早在诗布朗再也(二)国小投票站外,发现一些选民接触政党工作人员,探询有关的交通津贴事宜。
结果在受询之下,朝野双方的投票站的负责人都承认说,他们的确有提供交通津贴,以鼓励外坡选民从外地回到峇东埔投票。
罗芝雅:油价高涨选民负担重
人民公正党投票站负责人罗芝雅(Rodziah Ismail)承认,他们允许从外地回来的选民,依据巴士票、汽油,过路费单据索取交通津贴。
不过,她否认此举是贿赂选民来换取他们的支持,并辩称这仅是“鼓励”选民回来投票的津贴。
“我们只是想鼓励多一些选民回来投票,现在汽油价格已经高涨,大家都面对沉重的生活压力和负担,因此我们才提供一些津贴。”
她强调,他们并没有提供固定数额的交通津贴,而选民必须出示单据才能索取津贴。
诺达:根据距离发放交通津贴
国阵投票站负责人诺达(Norda Wan Chit,右图)则表示,他们是根据路程的距离,来发放交通津贴。
“如果是较远的地方好像吉隆坡,我们就给100令吉;如果是较近的地方,好像双溪赖(Sungai Dua)或峇眼亚占(Bagan Ajam),我们就给50令吉。”
他表示,选民可以在投票前或投票后,到投票站外的国阵的棚子索取交通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