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组织发动联署废内安令运动
    19日假隆雪华堂举办签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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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a unknowns5个�'间组织,即隆雪华堂、�'�总、教总、大马律师公会与废除内安法令�"盟(GMI)�"合�'起《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将�"署签章运动,希望�"合各社会团�",通过集�"的�'意与力量废除内安法令。

    上述5个团�"将在10月19日早上9点半,假隆雪华堂举办废除内安法令签章大会。

    �"署将提�'�首相与内长


    隆雪华堂总秘书陈正志在文�'�中表示,至今他们已经�"�获30多个团�"�"署�"��",并�'�吁更多社团积极�"��"号召参与�"署,共同为废除恶法献力。有关�"署,将在较后�'�交首相及内�"�部部长。

    他说,隆雪华堂作为关心公共事务的公�'团�",对于�"�府�'期动�"�《1960年内安法令》逮捕部落客拉惹伯特拉、《星洲日报》记者陈�'清�'�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郭素沁,剥夺公�'的人身自�"�权与资讯权,深表忧�'。

    牂害�'主逾万人丧自�"�

    他继称,内安法令是违背现代�"�治文明的法令,它允许无审讯扣留,违反司法公正原则,践踏基本人权。该法令美其名为保护国家安全,然则其实施,却导致在野人士、�'间异议者,乃至无辜公�'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扣留。

    “48年来,《内安法令》一直�'�制马来西亚人�'的基本自�"�,践踏基本人权,使超过一万人以上的公�'丧失自�"�,断送�'春、天伦与幸福,�'�受精神与肉�"上的折磨,并制造白色恐怖,歇阻公�'参与公共议�"�,牂害�'主,实为任何开�"�社会所不容。”

    这次的�"署要求很直接,既是:

    1.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
    在任何法治的国家,只有通过法庭公开审讯才能剥夺一个人的人身自�"�权。内安法令允许无审讯扣留,严重地践踏基本人权,因此�"被废除�"�府�"该在下一轮国会会议上提案废除之,以彰显真正的法治精神。

    2.释�"�目前所有的扣留者或把他们控上法庭
    �"�府�"马上释�"�所有内安法令扣留者,或将他们控上法庭,以示在未定罪前,人人皆属清白的自然公正法则。

    与此,任何有兴趣参与�"署的团�",也能从各�"办单位官方�'页下载�"署表格与备忘录。隆雪华堂�'站www.scah.org.my,教总�'站www.jiaozong.org.my,�'�总�'站www.djz.edu.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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