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民间组织,即隆雪华堂、董总、教总、大马律师公会与废除内安法令联盟(GMI)将联合发起《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联署签章运动,希望联合各社会团体,通过集体的民意与力量废除内安法令。
上述5个团体将在10月19日早上9点半,假隆雪华堂举办废除内安法令签章大会。
联署将提呈首相与内长
隆雪华堂总秘书陈正志在文告中表示,至今他们已经收获30多个团体联署响应,并呼吁更多社团积极响应号召参与联署,共同为废除恶法献力。有关联署,将在较后呈交首相及内政部部长。
他说,隆雪华堂作为关心公共事务的公民团体,对于政府近期动用《1960年内安法令》逮捕部落客拉惹伯特拉、《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和行动党士布爹国会议员郭素沁,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与资讯权,深表忧虑。
牂害民主逾万人丧自由
他继称,内安法令是违背现代政治文明的法令,它允许无审讯扣留,违反司法公正原则,践踏基本人权。该法令美其名为保护国家安全,然则其实施,却导致在野人士、民间异议者,乃至无辜公民因莫须有的罪名被扣留。
“48年来,《内安法令》一直钳制马来西亚人民的基本自由,践踏基本人权,使超过一万人以上的公民丧失自由,断送青春、天伦与幸福,蒙受精神与肉体上的折磨,并制造白色恐怖,歇阻公民参与公共议政,牂害民主,实为任何开放社会所不容。”
这次的联署要求很直接,既是:
1.废除《1960年内安法令》
在任何法治的国家,只有通过法庭公开审讯才能剥夺一个人的人身自由权。内安法令允许无审讯扣留,严重地践踏基本人权,因此应被废除政府应该在下一轮国会会议上提案废除之,以彰显真正的法治精神。
2.释放目前所有的扣留者或把他们控上法庭
政府应马上释放所有内安法令扣留者,或将他们控上法庭,以示在未定罪前,人人皆属清白的自然公正法则。
与此,任何有兴趣参与联署的团体,也能从各联办单位官方网页下载联署表格与备忘录。隆雪华堂网站www.scah.org.my,教总网站www.jiaozong.org.my,董总网站www.djz.edu.m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