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郭史光庆 10月18日 午夜 12点56分 |
就在上个月(9月12日)爆发警方援引内安法令逮捕著名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星洲日报》记者陈云清以及雪兰莪州高级行政议员郭素沁的事件,引起朝野大力鞭挞之后;警方在昨晚重施旧计,再次援引内安法令,扣留一名被指散播虚假消息的新山社运活跃人士。
虽然警方在当天晚上释放所有被捕人士,但查案官阿兹曼警长(Azman Mustafa)却在隔天即昨日传召钟立薇前往斯里阿南警区总部,以针对她的报案书录取口供。不料钟立薇在录完口供后,却晴天霹雳地遭内安法令扣留。
民 主行动党柔佛州主席兼士姑来州议员巫程豪(左图)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也表示,他获悉此事后立即致电柔州总警长莫达(Mokhtar Shariff)与斯里阿南警区主任鲁斯兰(Roslan Zainuddin),两人皆向他证实,钟立薇是在内安法令第28条文下被扣。
报案书指出,来自柔佛再也警局的警方滥权,与发展商狼狈为奸,在本周四早上约10点半出动镇暴队与水炮车强行拆除木屋区房子,并使用暴力非法逮捕大约30名居民与其他人士,因此报案书要求警方立即释放所有被捕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