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纪元学院院长柯嘉逊不受续聘的风波继续延烧,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三名前财政今日发表联合文告,谴责董总署理主席邹寿汉以不点名方式影射新院900万令吉定期存款的利息不知去向的言论,是在恶意中伤新院历届的领导人。
由江秀滔、龙锦平与沈德和联合签署的文告表示,邹寿汉是在 11 月 2 日有关新纪元学院结构问题的讨论上,以不点名的方式影射新院九百万令吉定期存款的利息不知去向,并提出质疑。
“我们认为这种未查明真相就提出质疑的方式是恶意中伤新院历届的领导人。对於邹寿汉以不点名取巧的影射财务问题,但却没有提出证据的行为,我们深感愤慨及予於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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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前财政提出4项论点回应邹寿汉的指责:
(一)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及新纪元学院的财务报告,每年都经过专业审核及 提呈各有关的会议通过,前董总主席郭全强及现任主席叶新田都在董事会中,邹寿汉若有不详之处,可向前任及现任主席或财政及新院财务主管提问。以毫无根据的 影射方式质疑,严重伤害历届负责人的声誉,是不负责任的行为。
(二)我们受华社委托,自许尽心尽力为华教事业努力,也维护董教总的良好声誉 及公信力。我们对於邀请所谓的外部独立审计公司审查新院帐目表示欢迎,以还我们的声誉。
仅董事会签支票恐滥权
(三)新纪元学院的财务情况,由过去的亏损至今累积100万令吉的盈余,是历届领导人、新院全职人员及华教支持者等的贡献。财务管理则由专业的会计人员主管,也具备审查及监督的机制,或有可以加强之处,惟整体而言,令人满意及具备公信力。
(四)新纪元学院的支票签署,过去由董事会及院方联合签署,但日前却改为仅由董事会代表签署。我们担忧这样的情况,可能失去监督机制,加上董事会代表不是 全职及专业人员,对情况的掌握需要提点。过去由董事会及院方联合签署的制度,即是兼备监督与专业的设想。新院董事会有必要重新思考改变签署的决定。
他们表示,董教总历年来被誉为具公信力的团体,领导人的发言应具君子之道;做事公正严谨是应具备基本的态度,不可无理的指责他人。
江秀滔是在1994年至2002年之间担任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的财政;龙锦平是1996至2006年的副财政;沈德和则是2004年至2008年的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