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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专员任期早届满<br>禁开州会庭令有效性存疑
Mar 5, 2009 12:01 AM
更新: 4:22 PM

本周二(3月3日)在霹雳宪政危机中,怡保高庭司法专员理万依布拉欣(Ridwan Ibrahim)曾作出两项引发争议的关键性判决;但是如今却被人发现,其任期原来早在2月28日就已经届满,导致他所发出的禁止霹雳议长西华古玛召开州议会的庭令,被质疑是否有效。

根据《马来西亚内幕者》网站报道,理万依布拉欣是在2007年3月1日受委为司法专员,为期两年直到上周六正式届满。

任期有待司法委员会定夺

由于新出炉的司法委任委员会刚刚成立,因此理万依布拉欣是否会获得延任,仍是一个未知数。

理万依布拉欣是在周二早上接纳国阵律师团的意见,同意私人律师没有法定地位代表议长,议长只可以由霹州法律顾问代表,结果西华古玛的5人律师团被迫退席。

他在同一天下午做出另一项裁决,禁止西华古玛召开任何非法的州议会。

同一天两项裁决引起争议

这名司法专员所做出的上述两项裁决,已经招致民联的非议。西华古玛律师团成员计划于今天到吉隆坡上诉庭,挑战理万的第一项裁决。

与一般普通法官有别的是,司法专员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22AB条文下受委,任期两年,被允许在高庭聆审案件。

司法委员会可以追溯任期

根据司法界的消息透露,过去司法专员一般上都获得延任,但是如今却必须向司法委任委员会申请,成为高庭法官。

“我不确定理万依布拉欣的情况,但是司法委员会可以随时追溯其任期。”

理万依布拉欣是否获得延任,必须等待司法委员会开会决定。

“我们不知道他们开会的时间、地点、职员和其他问题,他们可能选择在一棵树下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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