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日裁决,先把霹雳州两任大臣的诉讼案所涉及的霹州宪法课题,移交联邦法院释宪,然后再把案件复交高庭审理。
吉隆坡高等法庭上诉特别权力法官刘美兰今早裁决,霹州原任民联州务大臣尼查挑战国阵州务大臣赞比里不合法一案所涉及的州宪法问题,应该交由联邦法院鉴定,以便能够尽速解决目前霹雳州的宪政僵局。
促双方先拟好宪政问题
她也要求申辩双方拟好特定的宪政问题,以便交由联邦法院释宪。
刘美兰的判词中说,尽管高级联邦律师在本案中没有法定地位,但是她运用本身的权力,根据法庭司法权限法令第84条文,认为此案涉及宪法问题。
她说,她同意高级联邦律师的看法,即法庭司法权限法令第84条文的诠释,不仅是参考联邦宪法,同时也包括霹雳州宪法在内。
“因此,为了更快和有效作出决定,法庭决定把案件直接移交给联邦法院。”
“法庭也下令暂缓一切审讯,以及法庭将暂时休庭,直到律师拟出问题以便交给联邦法院决定。”
尼查表示尊重法庭裁决
尼查受询时表示,他尊重有关裁决,虽然其本意是希望先聆审他的申请准令。
随着法官作出裁决,尼查首席律师苏莱曼申请提出上诉,并且要求暂缓案件的审讯。不过,刘美兰驳回暂缓的申请,并命令律师提呈问题以便交给联邦法院鉴定。
总检察署代表卡玛鲁丁(Kamaluddin Md Said)较后提呈一系列的问题,法官择定下周二下午开庭,以鉴定有关问题是否适合在法庭上提出。
刘美兰是取代退出审讯此案的司法专员阿里夫。阿里夫是基于他曾经协助回教党、公正党处理选举诉讼,并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并在总检察署的反对之下,自动退出此案的审讯。
尼查代表律师苏莱曼在本周二反对本案直接转移到联邦法院审理,因为他希望刘美兰先聆审他们所申请的“准令”(leave),只有在完成此阶段之后,才将此案提交到联邦法院审理。
不过,卡玛鲁丁却不认同苏莱曼的说法。卡玛鲁丁认为,此案涉及霹雳州宪法第16(6)条文,应该直接交由联邦法院裁决。
国阵是在本月初通过3名民联议员变节,一举夺下霹雳州政权。霹雳州苏丹阿兹兰沙谕令尼查和行政议员们总辞,并且委任国阵的赞比里为新任大臣。
霹雳州顿时出现大臣闹双包的宪政危机,坚持本身仍然是合法大臣的尼查,于是入禀吉隆坡高庭,要求法庭宣判赞比里受委大臣属于非法。赞比里是此案的唯一答辩人。
尼查也要求法庭诠释霹雳州宪法,以鉴定州务大臣一职是否可以在下列情况下宣告腾空:
(一)州务大臣已经劝告统治者解散州议会;
(二)州议会没有解散;
(三)没有通过州议会对州务大臣投不信任动议;
(四)州务大臣没有辞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