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净选盟集会(下):
后净选盟集会情境初探
【黄潮对话】
(文接上篇)
所谓的精英主导
蜘蛛侠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因为集会规模庞大,除非净选盟准备冒险,不然数十万人的大集会要和平,就不可能不重视维安。只要当政者一日不接受和平集会的权利,只要警方继续封路、继续阻止充作指挥台的小卡车(pick-up) 甚至救伤车进入场地、继续刁难甚至逮捕小卡车司机,路线、节目的混乱就难以避免,坦白说用嘉年华会的标准来说都是失败的。
即使集会时间缩回净1、净2的两个小时,没有太多的节目,就只是游行,刘文所诟病的“僵化的形式与缺乏参与感的行动,也会令人感到无力与厌倦” 恐怕还是会发生。首先,必然有人要批评这么短的时间无以展现公众支持改革诉求的毅力和恒心。再者,很可能有一些人要在集会后以延伸的方式留下,如果行为过激引发冲突,净选盟就会陷入要不要在当下或事后维护这少数人的“父子骑驴困境”之中。
解决之道,不是改变净选盟所谓“过于精英主导,群众鲜有参与决策”的运作模式,演变成“一个较为水平式、扩大参与的组织架构”。
【黄潮对话】
(文接上篇)
所谓的精英主导
蜘蛛侠说:“权力越大,责任越大”。因为集会规模庞大,除非净选盟准备冒险,不然数十万人的大集会要和平,就不可能不重视维安。只要当政者一日不接受和平集会的权利,只要警方继续封路、继续阻止充作指挥台的小卡车(pick-up) 甚至救伤车进入场地、继续刁难甚至逮捕小卡车司机,路线、节目的混乱就难以避免,坦白说用嘉年华会的标准来说都是失败的。
即使集会时间缩回净1、净2的两个小时,没有太多的节目,就只是游行,刘文所诟病的“僵化的形式与缺乏参与感的行动,也会令人感到无力与厌倦” 恐怕还是会发生。首先,必然有人要批评这么短的时间无以展现公众支持改革诉求的毅力和恒心。再者,很可能有一些人要在集会后以延伸的方式留下,如果行为过激引发冲突,净选盟就会陷入要不要在当下或事后维护这少数人的“父子骑驴困境”之中。
解决之道,不是改变净选盟所谓“过于精英主导,群众鲜有参与决策”的运作模式,演变成“一个较为水平式、扩大参与的组织架构”。
净选盟在2010年改组成完全由公民社会团体组成的净选盟2.0后,净2到净5四次集会的决定都是由联署团体通过,而不是由督导委员会(steering committee)闭门决定。记忆所及,净4在宣布前就开了三次联署团体会议,依据时局发展得到明确授权。当然,不是每一次联署团体会议的出席率都很高。
而集会的筹备与部署工作,从维安、后勤、医疗到节目,许多事务方面的决定都下放给参与的志工。让一些集会者不满的维安与(净4时)后勤安排,因此都不是什么“精英式”的决定。
事实上,净5可以不受警察对玛利亚陈与曼迪星采取“斩首”行动的影响,恰恰是因为很多筹备工作是由与净选盟没有关系的第3、第4线的志工负责。净4、净5的成功其实都要归功于这些无名英雄。加上净5之后的烛光会,这一次有些人几乎把一两个月的时间投入其中,让人感佩。
那么,为什么有所谓“群众鲜有参与决策”,觉得“形式僵化”、“缺乏参与感”、感到“无力与厌倦”的印象呢?
民主参与实践的条件
原因很简单,就算净选盟的事务决策模式再不“精英”,能够参与的也只有联署团体代表和志工;净3(25万人)、净4(累计50万人次)、净5(12万人)的参与者绝大部分都不是联署团体成员或志工。
问题的关键在于本质。像净选盟这种大集会,大部分参与者的参与就是集会期的2或8或34小时,甚至更短,也没有事先报名(RSVP),因此,在所有集会者参与前,事前决策中兼顾他们是不可能的。维安、后勤、节目这些问题,大方向必须由负责的干部和志工事先决定。
就算个别集会者事先表达他们的偏好,如果负责的干部与志工判断这与大部分集会者的偏好相悖,前者的偏好就可能被割爱。在这种情形下,集会者的自由度就无可避免取决于主办方(一般由维安人员执行)对个别言行的许可。
为什么不能在现场让在场者决定呢?如果个别行动的后果牵连到其他人,那么应该决定的在场者就不能只限于个别的积极行动者,还包括周遭的消极集会者。然而,如果要在现场举行审议讨论,以净选盟的人数和扩音设备,路线指令往往在一时间内传达不到500公尺,这有可能吗?
那么,马来西亚人的集会是不是就注定有诸多限制,不能有弹性和多元的空间?
当然不是,只要排除暂时和临时参与者,集会的决定就可以是参与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的实践。这可以是一群人事先讨论后执行其集会计划,也可以像占领运动、雨伞运动、太阳花运动般,通过在固定地点长期聚集,使集会者得以形成自主自决的社群。
由于这样的集会耗时耗力,参与者人数自然会很少;然而,如果集会的目的不是要借重暂时性、临时性参与者的人数作为后盾或吸引媒体,集会就可以充满各种可能,不必为了顾虑或照顾主流舆论/中间选民的参与而自我设限。
如果集会的目的是要勇武冲撞体制或诱使警方镇压,因为人越多就越难成事,就更需要有少数有承担的参与者才有可能成功。反之,如果集会的目的不在促成冲突,那要怎样不走温和路线来赢取公众支持,或者如何尽管人少还是能让警方不镇压、红衫团伙不动武,那就要好好想出一条新路。过去,社运分子法米惹扎(Fahmi Reza)领导的占领独立广场运动、大学生短期的占领国会入口行动,两者的经验或许都可以好好研究。
探索更有效的集会模式
发展出比净选盟集会小但是更有效的集会模式,当然要花很多精力去思辨、策划、执行,一时之间也可能未必能有成效;但是,如果净选盟集会的局限已经让我们失望,另寻“后净选盟”(Post-Bersih)的集会新模式,不是比要求净选盟改弦易辙更有成效吗?
净选盟集会在技术层面上当然有很多问题要改善,包括路线策划、个别人员与警方谈判的技巧等,这亟需参与者提供回馈加以改善。然而,只要净选盟保持其正当性挂帅、争取中间选民的范式,净选盟集会就不可能承载个别行动者要碰击政权底线、凸显反抗意志的理想。
没有一个模式适用于每一个时代、每一个社会、每一个情景。诞生于后马哈迪时代的净选盟范式终有一天会过时,而替代它的范式需要时间酝酿。鼓励新的范式(可以是复数)因此比害怕标签而矫情地求同存异或模糊路线差异,来得更有意义。
“后集会”的净选盟运动?
不止马来西亚的集会爱好者要寻找“后净选盟”的新路径,净选盟本身也应该思考“后集会”(post-rally)的定位。如上文所述,集会是净选盟与公众连接最有效的活动形式,也是最容易为公众认可、国际社会认知的招牌。第十四届大选前,估计必会有呼唤净选盟集会6(净6)集会的呼声;而除非现在就反思、规划新方向,净选盟领导层或许就没有不举办净6的选择。
天下事物都受制于“效益递减定律”(law of diminishing return),超过某个临界点后,付出同样成本,效益却越来越低。净5人数达到12万人,考虑到警察捉人封路、红杉团伙之前滋事的安全考量,其实是很了不起的成就。然而,这终究不能避免国阵宣传机器简单地用人数落差来论成败,以便在一般人眼中削弱净选盟的气势。大选前如果真有净6,那么就算警察封更多路捉更多人,人数必须至少要维持净5的规模,才不会被说成是“气数已尽”。
净选盟想藉集会人数激励中间选民,然而,一部分人决定要不要参加集会,看的是在野党的气势与民望。巫统肯定会制造更多族群和宗教上的争议,以期一方面能诱发在野党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能使选民觉得厌烦绝望而不投票。在野党能不能克服这挑战,并不在净选盟能力范围之内。
就算在野党不能满足选民需求,净选盟也不可能越俎代庖,直接拿起民生课题,把体制改革的议程放在一旁。事实上,净选盟应该有自觉,避免让支持者把他们对在野党的期待投射在净选盟身上,要净选盟在体制改革以外的范畴也救国。
在这几种限制下,集会后的净选盟最当务之急,恐怕是如何把体制的技术改革变成让市井小民主动参与的议题,不但深切认知贪污之祸害,更要深切认知滋养贪污的体制缺陷崩坏,而不只问下任首相是谁或什么族裔。
比起筹备一天的集会吸引数以万计的临时/暂时支持者,争取100个舆论领袖支持体制改革,把体制改革与他们领域、社群的切身利益连接起来,再简练地散播回所属领域、社群,以便让体制改革进入茶余饭后的讨论中,可能是一项更浩大的工程。
这样的工作,当然不能只局限于吉隆坡与吧生谷,所需要的舆论领袖可能要远多于100人。那能不能从净5的全国车队火炬行摘取经验?如果全国车队已经顺利把一马公司课题带到236座城镇乡,体制改革要深入民间能从中借镜吗?
诚然,如李文所言,车队的运作可能没有足够的空间让民众学习;扩大公众对体制改革的理解和支持,要怎样做才能更有效?刘文和李文所谈的外国民主实践经验,哪一些可以借镜?另一方面,从变天到体制改革,族群宗教政治都是最大绊脚石;净选盟固然要坚守岗位,推动体制改革,那么它要去那里找怎样的策略盟友,去关注和投入族群和解的工作?
这些问题当然都没有简单的答案,需要我们反复思考。
黄进发是英国艾塞克斯大学比较民主化博士,曾任私立大学讲师,目前是槟城研究院全职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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