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借刀杀人,卡立应自我解释
  • 黄业华
  • 1246618391
  • Piao2吾友,�'的回�"如下:

    1. 卡立是否借刀杀人,他需要自己回�",�'不是他肚里的�"虫,焉能知�"?但是质�'�'�批评是人�'的权利。就像巴�"�港口自贸区的土地交�",到底25令吉每方尺的价格是否合理,人�'认为是天价,承包商Kuala Dimensi认为合理,那是拥有所有资料的Kuala Dimensi�'��"�府的责任去证明25令吉的价格是合理的,而非�"�人�'去证明25令吉多么不合理。

    2. Piao2认为�'直到遇上巴�"�行动党晚宴才质�'卡立,却对过去卡立多次违反原则抱着宽容的态度,指�'这种选择性是“点评的局限�'�困难”——说明了还是说�'“护主”。首先,�'已说明不表态不代表赞成或否定某个争议,其次,个人肯定会因本身的时间、经验、兴趣、情绪�'�主观意识决定要写什么、什么时候该写。

    Kelana Jaya大集会�'“肚�'”�'�'换地点没去,为什么�"时�'没批评�'�'忘了,也觉得没有追究的必要,这毕竟不是�'事案,无涉他人利益,�'无需交代。

    进�'被捕�'�巴�"�行动党晚宴�'人在现场,对警察滥权�'�否决人�'权利感同身受,所以动�",这就是�'说的�'�个人的切身经验有关。至于动�"的动机是否�'��'的职称有关,piao2�"然有怀�'的权利。但是该如何区分文章的内容是以个人出�',还是“护主护党”�'�?这需要进一步�"�论。

    个人认同集会自�"�,�'�一个国会议�'�助理,或者一个党�'�认同集会自�"�有什么不同?没啥不同。这三者之间,会否因为批判对象所站的岗位,会有所有偏好�'�选择性批评吗?然而,国会议�'�助理�'�党�'�可以选择批评对象,难�"个人就不能吗?�"案是否定的。个人如果极度不认同�'�讨厌回教党,他也可以仅仅�'�对回教党的�"�策�'言。

    3. 简言之,要分辨批评是出于个人还是党性,不是一件容�"的事。个人的主观意识可能反映党性(某党�"�持者),党工党�'�的言论也可能只是个人立场(个人所秉持原则)。�'认为与其争论一个人的批评是否“护主护党”,�'不如检验他的批评是否合理、是否乖离原则相�'矛盾、以及论据是否成立。公共舆论所关心的最终仍是公共利益,�'们�"该多辩论内容而非个人身份——无论�'言者是纳吉(掌权者)、Noam Chomsky(知识份子)、工厂工人(劳动阶级)或者家庭主妇,批评内容重于身份,这是理性思辨的精神。除非�'言者声名狼藉,或者黄业华过去说过的皆是屁话。

    卡立的言论深深影�"�公共利益,不但行动党、回教党、公正党�'�社会主义党往后的活动会受到影�"�,个人参与集会自�"�的权利也被剥夺。若仅仅有行动党(或�"�持者)批评卡立反�'主、反集会自�"�的言论,那不是公正党�'�回教党的荣耀,而是�'国�"�治的悲�"�!这证明其它�"�党的�"�纲、斗争目标�'�党纪只不过是纸上的美丽辞藻�'��'主的橱窗!

    若�"�"�伤人,谨此致歉。